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正在就非公开发行调整事宜进行讨论,并拟于近期确定具体调整方案,目前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0年10月15日起停牌不超过五个交易日。 本公司将在公告刊登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对调整方案进行论证,并召开董事会审议。若有关初步调整论证未获通过的,公司将于2010年10月22日公告并复牌。若初步论证获得通过,公司股票将最迟于2010年10月22日披露相关信息并申请复牌。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