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0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5月3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7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常见问题自查报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