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3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下达的《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0]8号,以下简称《决定》)。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整改要求,逐项逐条对照检查,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与实施,切实做好相关各项整改工作。 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已经山东证监局审阅无异议,有关整改报告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聘任王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工作需要和分工调整,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和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王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王军先生应在三个月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目前暂由王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其取得相应资格后聘任正式生效。 费志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对其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聘任解除。目前,费志冰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三、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战略转型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要求,本着"精简高效、加强管控和合理分工"的原则,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经营管理部、投资发展部、财务部、融资部、监察审计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基本建设部、地区协调部、证券事务部共12个综合管理和专业管理部门。 四、关于制定《公司资金审批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公司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王军先生简历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附:王军先生简历 王 军先生 汉族,1964年11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经济师。 曾任煤炭部大屯煤电公司计划统计处科员、副科长、主任经济师;大屯煤电集团公司发展计划处副处长;大屯煤电集团公司市场经营处处长;大屯煤电集团公司监事;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铝板带项目筹备处处长;徐州四方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曾荣获中国高校科学技术一等奖、个人二等功、大屯煤电集团公司先进个人等荣誉。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