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0年6月17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有关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0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2010年6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永泰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21,770,2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63%)书面提交的《关于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瀛山西")将现有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租赁期限3年,本次融资租赁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融资租赁及担保内容以与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信托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瀛山西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信托融资额度,期限2.5年,本次信托融资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由本公司将持有的华瀛山西全部股权和华瀛山西全资子公司山西灵石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灵石冯家坛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质押给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担保和质押内容及方式以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2010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根据永泰控股的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两项担保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上述担保为关联担保,关联股东永泰控股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将回避表决。 有关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事宜,除增加上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信托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内容外,其他各项事宜不变,有关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请查阅2010年5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四日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议案表决意见: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关于续聘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 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9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信托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用"√"表示意见,上述三种表决意见栏只能选其一,多选为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