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在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九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 名。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小静女士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九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二○○九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二○○九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二○○九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没有发现参与二○○九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九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九年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提交的《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中所涉及的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它规定和公司制订的《资产减值处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和核销的依据充分,董事会决议程序合法。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