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19日下午,在上海漕溪路222号航天大厦北楼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88,787,41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1.4938%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文正先生因公务出差外地,公司董事会推举董事左跃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董事姜文正、陆本清、柯卫钧、独立董事吕红兵、余卓平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左跃、查炳贵、独立董事陈亦英签署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议案 赞成 赞成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是否 序号 内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通过 关于上海神舟新能 源发展有限公司投 资新建《200MW 高 1 588,784,438 99.9995% 0 0 2,974 0.0005% 通过 效太阳电池生产线 技术改造项目》的议 案 关于转让国泰君安 2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8,784,438 99.9995% 0 0 2,974 0.0005% 通过 部分股权的议案 关于上海神舟新能 源发展有限公司向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 3 4,013,601 99.8936% 0 0 4,274 0.1064% 通过 责任公司申请 6 亿元 贷款,并由本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通力律师事务所陈军、夏慧君律师见证,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