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在2010年7月13日、1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书面函证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和控股股东上海航天工业总公司回函如下: 为支持国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能源产业,上海航天工业总公司同一控制下一致行动人上海航天局与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签订关于推进新能源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的战略合作将以资本合作为纽带,依托上海航天已经建成的和在建的航天光伏垂直一体化产业链研发、生产、销售能力和资源,通过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海内外光伏电站建设为合作基点,对航天光伏产业链进行资本支持。 框架协议涉及到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航天局所属企业海外光伏电站项目提供总额约为50亿元的资金支持,首期约20亿元,各具体项目的投资和合作方案,双方将根据各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另行洽谈并通过协议加以实施。航天机电为本次合作的主要实施平台。 除此之外,未有涉及航天机电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注:上海航天局即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院,与上海航天工业总公司系行政隶属关系。 2、经书面函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