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13 号)文件核准,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有效期内尽快办理本次配股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