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或修改 ●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8月4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会议通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8月19日在北京市顺义区阿凯迪亚庄园会所四层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505.84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8%。本次股东大会依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依法召集,公司董事长赵勃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谭卫红、董延琼列席会议并发表了律师见证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505.8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修订《公司治理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505.8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 三、审议通过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505.8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 四、审议通过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505.84 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 (以上通过的“议案”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s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现场对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记名投票表决,具体如下: 序号 姓 名 所得表决权数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1 赵 勃 5505.84万股 100% 2 孙向东 5505.84万股 100% 3 张京三 5505.84万股 100% 4 赵志军 5505.84万股 100% 5 付文丽 5505.84万股 100% 6 夏桂林 5505.84万股 100% 7 李 杰 5505.84万股 100% 8 郭海兰 5505.84万股 100% 9 卢 鑫 5505.84万股 100% 10 吴 盛 5505.84万股 100% 11 梅慎实 5505.84万股 100% (郭海兰女士、卢鑫先生、吴盛先生、 梅慎实先生共四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现场对监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记名投票表决,具体如下: 序号 姓 名 所得表决权数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比例(%) 1 曹利民 5505.84万股 100% 2 郭彬彬 5505.84万股 100% (曹利民先生、郭彬彬女士、与职工监事王海杰女士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 公司对吕国英、吕廷杰先生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律师发表的见证意见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谭卫红、董延琼列席了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律师见证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会议召集人之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高管签字确认的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