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7日上午9:00时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85,666,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3%。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长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2、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4、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5、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2008年期末未分配利润39,412,872.13元,2008年追溯调整减少未分配利润-1,587,960.00元,经调整后2009年期初未分配利润37,824,912.13元。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我公司2009年度亏损38,613,230.1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09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88,317.97元,无可分配利润。 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报告及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票52,389,3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关联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于淑贤律师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