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36,733,776股,占公司总股本1,396,500,000股的52.76% ●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0年8月9日 ●本次上市后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0股(仅限股权分置改革形成)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一)公司股改于2005年8月1日经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05年8月5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5年8月9日实施后首次复牌,现金对价发放日为2005年8月11日,公司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宋子明将1514.5万股股份转让给公司核心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共计118人的过户日期为2005年9月14日。 (二)公司股改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东袁志敏承诺:若公司200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4年度增长低于30%,或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其愿意将本次支付对价后其持有股份数的20%,在公司年报披露后的1个月内按比例无偿分送给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经核查:本公司200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4年度增长60%,且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经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由于上述两个追加对价的触发条件均未发生,故公司未发生追加对价的情况。 二、股改方案中关于限售流通股上市的有关承诺 序 号 限售股份持 有人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 诺的履行情况 1 公司前五大 非流通股股 东:袁志敏、 宋子明、熊 海涛、夏世 勇、李南京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2005 年8 月9 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 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任何十二个月期限内均不超过 百分之五。且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在上述锁定期 限届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价格不低于人民 币16 元。在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本或股东权益变化时,上述 设定的价格(16 元)将按以下公式进行复权计算: 派息时:P1=P-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送股或转增股本并同时派息:P1=(P-D)/(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K+N) 其中,P=16 元,P1 为调整后的价格,D 为每股派息,N 为 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新股价或 配股价为A。 其中,熊海涛、夏世勇和李南京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股份中,来源于受让的宋子明先生的有限售条件的 激励股份,不受16 元价格的限制。 严格履行了承 诺 2 李建军等 118 名受让 宋子明股份 的非流通股 股东 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员承诺,其所持有 的非流通股股份中,来源于受让的宋子明先生的非流通股 部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转让该部分股份;其所持有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份,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 转让。 严格履行了承 诺 3 公司其他非 流通股股东 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 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公司全 体持有 有限售 条件的 流通股 股东承 诺:通过 证券交 易所挂 牌交易 出售的 股份数 量,达到 公司股 份总数 1%的,自 该事实 发生之 日起2 个工作 日内将 及时履 行公告 义务。 严格履行了承 诺 4 公司第一大 股东袁志敏 股份追送承诺。若公司2005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较2004 年度增长低于30%,或公司2005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 标准审计报告,其愿意将本次支付对价后其持有股份数的20%,在 公司年报披露后的1 个月内按比例无偿分送给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股东。 经核查,没有 触发追加对价 条件。 三、股改方案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一)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是□否 (二)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限售流通股的比例是否发生变化:√是□否 详见附件一:《股改方案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一览表》。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改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本次限售流通股解禁申请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金发科技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一)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36,733,776股,占公司总股本1,396,500,000股的52.76%。 (二)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期是2010年8月9日。 (三)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 号 限售股份持有 人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总数 持有限售流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数量 剩余限售 流通股数 量 备注 1 袁志敏 274,885,104 19.68% 274,885,104 0 董事长 2 宋子明 170,849,364 12.23% 170,849,364 0 前5 大股东 3 熊海涛 96,831,800 6.93% 96,831,800 0 董事 4 夏世勇 60,076,056 4.30% 60,076,056 0 前5 大股东 5 李南京 55,103,296 3.95% 55,103,296 0 董事 6 梁荣朗 2,865,180 0.21% 2,865,180 0 董事 7 谭头文 2,480,500 0.18% 2,480,500 0 董事 8 蔡彤旻 2,214,276 0.16% 2,214,276 0 董事 9 聂德林 1,051,500 0.08% 1,051,500 0 副总经理 10 陈 义 720,520 0.05% 720,520 0 董事 11 蔡立志 696,260 0.05% 696,260 0 监事会主席 12 张 俊 652,400 0.05% 652,400 0 高管 13 宁红涛 652,400 0.05% 652,400 0 高管 14 宁凯军 256,504 0.02% 256,504 0 监事 15 陈国雄 139,972 0.01% 139,972 0 监事 16 王定华 65,240 0.00% 65,240 0 监事 17 其他104 人 67,193,404 4.81% 67,193,404 0 合计 120 人 736,733,776 52.76% 736,733,776 0 注:①表中袁志敏、李南京、熊海涛、梁荣朗、谭头文、蔡彤旻、陈义为公司董事,蔡立志、陈国雄、宁凯军、王定华为公司监事,聂德林、宁红涛、张俊为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存在一定差异。原因如下: 1、公司于2005、2006年度与2008年中期进行了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2、2007年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进行了增发; 3、2008年实施了股权激励。 详见前述“三、股改方案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七、此前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本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6年8月9日,原因是股权分置改革期满一年,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7,846,556股。 第一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212,030,000 -27,846,556 184,183,444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12,030,000 -27,846,556 184,183,444 无限售条件A 股 106,470,000 27,846,556 134,316,556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06,470,000 27,846,556 134,316,556 股份总额 318,500,000 - 318,500,000 八、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736,733,776 -736,733,776 -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736,733,776 -736,733,776 - 无限售条件A 股 659,766,224 736,733,776 1,396,500,00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659,766,224 736,733,776 1,396,500,000 股份总额 1,396,500,000 - 1,396,500,000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3、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4、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