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公司接到股东袁志敏先生关于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如下: 1、袁志敏先生之前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的97,220,000股本公司股份已于2010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袁志敏先生之前质押给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的10,000,000股本公司股份已于2010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3、袁志敏先生之前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的5,200,000股本公司股份已于2010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4、袁志敏先生之前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的32,000,000股本公司股份已于2010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袁志敏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282,077,10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0.20%。 二、本公司接到股东熊海涛女士关于解除质押的通知,熊海涛女士之前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的96,800,000股本公司股份已于2010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熊海涛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份99,284,6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11%。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 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