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6月3日接到本公司股东上海德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润")告知函:上海德润自2010年6月1日到2010年6月2日下午15:00时收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本公司流通股共计1,812,2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6%。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德润仍持有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3,187,7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现将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德润减持本公司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附后。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