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经征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0 年2 月12 日、2 月22 日、2 月23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除公司2010 年2 月23 日披露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和关于第一大股东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本公司 14%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获国资委批复的公告(编号:临2010-14),即《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公告》等相关信息以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武汉环科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之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到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除以上已公告的内容以外,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