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进展情况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联发投")的通知,联发投已收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国资发展[2010]43号文《省国资委关于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凯迪电力所持东湖高新股份的批复》,联发投收购凯迪电力所持公司14%股份的申请已获得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