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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600133)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0-02-23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8股。
    ● 每10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8股。
    ●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
    ● 股权登记日:2010年2月26日
    ● 除息除权日:2010年3月1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年3月2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3月5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10年2月9日,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0年2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责任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88,069,668.86元,按公司法及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8,806,966.89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54,680,920.32元,2009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33,943,622.29元。
    公司以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275,592,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27,559,22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06,384,402.29元转入2010 年度。
    公司以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275,592,2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8 股,共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20,473,760股。
    2、发放年度:2009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10年2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本次分配以总股本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8股。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和QFII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现金红利按10%的税率缴税0.01元/股,总计缴税0.01元/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9元/股。
    机构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按税前现金红利发放,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1元/股。
    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即QFII)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1)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原件,或者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原件;(2)向公司出具的经合法签署的该股东已就本次利润分配纳税或进行了纳税申报的声明文件;(3)股票账户卡原件、QFII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相关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文件等,经公司审核同意后,将不安排现金红利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并由公司向该等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每股0.01元。
    上述证明文件需以专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在前述时间内送达公司,如未能按时送达,公司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0年2月26日
    2、除息除权日:2010年3月1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年3月2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3月5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0年2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股东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红股及转增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97,318,053 35.31 +77,854,442 +77,854,442 175,172,495 35.31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97,318,053 35.31 +77,854,442 +77,854,442 175,172,495 35.31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97,318,053 35.31 +77,854,442 +77,854,442 175,172,495 35.3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78,274,147 64.69 +142,619,318 +142,619,318 320,893,465 64.6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178,274,147 64.69 +142,619,318 +142,619,318 320,893,465 64.69
    三、股份总数 275,592,200 100 +220,473,760 +220,473,760 496,065,960 100
    七、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496,065,960股全面摊薄计算的2009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14元/股。
    八、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华光大道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430074 联系电话:027-87172038 、027-87172021 传真:027-87172038
    九、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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