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进展情况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1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股权转让提示性公告》,并于2010年2月9日接控股股东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通知,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凯迪电力与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投")于2010年1月17日在武汉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凯迪电力向联发投协议转让其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38,582,908股(占东湖高新总股本14%),转让股份中不含凯迪电力2010年3月即将解除限制流通条件的5%股份,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65元/股,转让价款总计为21,799.34万元。 2010年2月9日凯迪电力召开了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让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股权的议案》。 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尚需获得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能否获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