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收到迁建补偿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汶川县迁建工业企业补偿协议》的约定,公司子公司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0年10月12日收到阿坝州汶川县人民政府支付的迁建补偿资金2,171.99万元。按照协议约定,汶川县人民政府应支付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迁建补偿资金4,343.98万元。截止2010年10月12日,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累计收到汶川县人民政府迁建补偿资金3,475.18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