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本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A股; 2、股票简称:由"岷江水电"变更为"*ST岷电"; 3、证券代码为:600131; 4、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09年4月16日;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受5.12汶川特大地震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设施遭受严重损毁,致使公司2008年、200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措施 董事会对公司连续两年亏损表示高度重视,2010年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善: 一是加强已恢复设备的管理,在保证生产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提高自发电量;二是加强电力营销的总体部署,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改进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努力做好电力销售市场调研、分析与预测,并优化调度方式,加强同用户的沟通、协调,确保电力销售的增长;三是加强对投资企业的管理,提高投资收益;四是加快对存量资产的处置,改善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2010年度能否整体扭亏为盈,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公司2010年度继续亏损,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简称 公司股票于2010年4月15日停牌一天,2010年4月16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岷电";股票代码仍为"600131",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如下: 1、公司办公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奎光路301号 公司邮政编码:611830 2、公司董事会秘书:肖劲松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魏荐科 联系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奎光路301号 电话:028-87292621 传真:028-87292893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