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0月1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数196,960,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4%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到会股东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关于公司处置两路口房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5,034,5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98.05%,反对票100,1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95%,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191,825,546股进行了回避,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刘榕、杨国钰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