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16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22日在南京市建康路1号假日酒店五楼祥云厅召开。鉴于董事长钱竞琪女士辞任董事及董事长的申请已生效,故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董事周勇先生、吴廷昌先生、张发松先生、独立董事李心丹先生和冯巧根先生参加了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举一名董事暂时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鉴于董事长钱竞琪女士因退休辞任公司董事、董事长等职务的申请已实际生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推举董事张发松先生暂时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待公司新一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后自动解除。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长钱竞琪女士因退休辞任公司董事、董事长等职务,致使公司董事会低于《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李结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李结祥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担任董事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议案将提请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张发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曹金其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张发松先生、曹金其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担任董事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李心丹先生、冯巧根先生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候选人李结祥先生,总经理张发松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曹金其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董事候选人李结祥先生,总经理张发松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曹金其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能力符合所任职务的职责所需,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 3、董事候选人李结祥先生,总经理张发松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曹金其先生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决议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于2010年12月9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地点及审议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0-047-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4日 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结祥先生:1964年3月生,中共党员,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项目数据分析师。现任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党委委员,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江苏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综合业务处副科长,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科长,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省对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资产财务部总经理,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张发松先生:1963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专,高级国际商务师。曾任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代总经理。现为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曹金其先生:1965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专。曾任江苏省粮油进出口公司财务部科员,江苏省外经贸委财基科科员、主任科员,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