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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业股份(600128)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21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现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下称"爱涛精品")为关联企业江苏爱涛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爱涛置业")提供代理销售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预计交易期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
    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交易期 预计
    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
    的比例
    为关联人
    提供服务 提供房产销售企划及代理销售服务 江苏爱涛置业有限公司 一年 不超过450万元 1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江苏爱涛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注册地址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太路88号,法定代表人钱竞琪,注册资本65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476.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8.10%,弘业集团出资4,02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1.90%。公司于2000年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并具有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商品信息咨询,百货、工艺美术品(金银制品除外)、五金、交电销售,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搬运货物等。
    2、关联关系
    爱涛置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爱涛精品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公司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09年12月31日,爱涛置业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55,417,240.16元,净资产为176,857,004.27元。2009年,营业收入为212,427,920.70元,净利润为28,775,572.66元。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该关联方能够按时、足额支付关联交易款项,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4、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5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以行业同类服务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服务费提取比例为3%。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爱涛精品为一从事工艺美术品制作销售,承办展会、会务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餐饮、娱乐服务等综合性业务的公司。多年的专注发展,使其在营销策划、广告制作与发布等方面积聚了优势;同时,多年的艺术品的收集、展销也汇集了众多有品位、有实力的客户群。双方的合作可以充分利用各自优势,扬长避短,形成利益最大化。
    该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投资者利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基本原则。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爱涛精品与爱涛置业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已经本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因关联董事钱竞琪女士、周勇先生、吴廷昌先生、张发松先生回避表决后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提请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该日常关联交易是确切必要的,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故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此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投资者利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基本原则。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10年8月19日,爱涛精品与爱涛置业签定了《项目全程代理服务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双方: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与江苏爱涛置业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以行业同类服务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服务费提取比例为3%。
    (3)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
    (4)协议生效条件:本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七、备查文件
    1、弘业股份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爱涛精品与爱涛置业签署的《项目全程代理服务协议》;
    3、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爱涛精品对外提供代理销售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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