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 12日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人数为6人,实际表决人数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湖南金健面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决定将此议案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