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0年6月12日,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112401287股,占总股本的 20.6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逐项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市国土储备中心拟补偿收回紫菱花园土地的议案; 赞成票112401287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截止本公告发稿时,本公司已收到补偿预付款1亿元整。 2、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112401287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会议议程、表决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议案产生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