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0年3月25日下午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认真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年报准则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09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0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前,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及各项相关议案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均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议案时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