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媒体报道的核心内容:《华夏时报》近日发布了《铁道部体制改革加速 将部分资产转至上市公司》的报道,其后多家媒体转载了该文,该文称“本报记者近日获悉,铁道部将部分资产转移至中铁集旗下唯一一家上市公司铁龙物流”。 2、公司声明:自公司第一大股东中铁集装箱公司于2006 年初将铁路特种箱资产及业务注入本公司之后至目前,不存在媒体报道所述的铁道部将部分资产转移至本公司的事项。 一、传闻简述 《华夏时报》于2010 年5 月21 日发布了《铁道部体制改革加速 将部分资产转至上市公司》的报道,其后新浪、网易、金融界、腾讯等多家媒体进行了转载。该文开头即明确提出“本报记者近日获悉,铁道部将部分资产转移至中铁集旗下唯一一家上市公司铁龙物流”。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报道中所称的铁道部将部分资产转移至铁龙公司事项的时间、内容模糊,容易引起投资者的误解。 二、澄清声明 就该报道中“本报记者近日获悉,铁道部将部分资产转移至中铁集旗下唯一一家上市公司铁龙物流”所述的资产转移事项,本公司说明如下: 如该报道中所指的资产转移事项为公司2006 年以前铁道部注入的沙鲅铁路支线和铁路特种集装箱资产及业务,则该报道除资产转移时间表述不明确容易引起误解外,其内容无误。但自上述资产及业务注入之后至目前,不存在铁道部将资产转移至铁龙公司的事项。 此外,公司还书面征询了第一大股东中铁集装箱公司是否存在本公司未知的正在进行或拟进行的铁道部向本公司转移资产的事宜,中铁集装箱公司书面回函明确表示:目前不存在你公司未知的正在进行或拟进行的铁道部向你公司转移资产的事宜。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报道传闻的书面材料 2、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说明 3、公司向第一大股东中铁集装箱公司的书面征询函 4、公司第一大股东中铁集装箱公司的书面回函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