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更正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司2010年10月21日披露的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第二章公司基本情况中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项下报告期(7-9月份)基本每股收益为0.4613元/股,实际应为0.4614元/股。公司对此进行了更正。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向投资者表示歉意,请投资者给予谅解。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0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