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 ●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18日 ●除息日:2010年6月 2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6月25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0年4月2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分红派息方案 1、发放年度:2009年 2、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71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股利171,3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股利0.27元/股;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机构投资者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股利0.30元/股。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18日 2、除 息 日:2010年6月 21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6月2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0年6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公司控股股东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股东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2、联系方式: 电话:0356-2189656 传真:0356-2189600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凤台东街2288号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