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5月27日,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亚美大宁(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宁香港公司”)在晋城市就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意向书》。 一、意向书签署方简介 (一)、买方 公司名称: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山西省晋城市凤台东街2288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1400001006916 税务登记号码:晋国税字140507713630037 法定代表人:郝跃洲 (二)卖方 公司名称:亚美大宁(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香港中环夏悫道10号和记大厦1401室 法定代表人:陈学良 (三)目标公司 公司名称: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山西省阳城县町店镇大宁村 营业执照注册号:140000400014027 税务登记号码:晋国税字140507715995275 法定代表人:贺贵元 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6%,亚美大宁(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56%,晋城煤运公司8%。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843,178,747元,负债总额为827,647,090元,股东权益为2,015,531,653,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2,341,782,906元,实现净利润1,176,965,009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亚美大宁股权转让预计涉及的交易金额 根据双方签署的《意向书》,由我公司受让大宁香港公司持有的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10%的股份,转让完成后各方的股权比例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6%,亚美大宁(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46%,晋城煤运公司持有8%。 在满足下述两个条件的基础上,卖方同意向买方额外出售1%的目标公司股权,使买方受让的目标公司股权总额达到11%。 1、在2010年7月31日当日或之前,买方使目标公司的业务在现开采3号煤层的基础上,扩展到涵盖现有矿区范围内3号煤下层的7号和15号煤,并确保目标公司取得勘探开采该煤层的相应权利。目标公司合作各方将在目标公司取得前述权利后进行增资; 2、在2010年7月31日当日或之前,买方使目标公司的营业期限延长20年至2045年。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交易金额,将根据审计评估结果由双方商议后确定。 三、本意向书涉及的相关事项的程序安排 双方约定,在2010年7月31日前完成审计评估及涉及股权转让的相关工作。在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召开董事会,审议受让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事宜。此次股权转让行为尚需报政府有关部门核准。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