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8 月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前述通知,公司将于2010年9月10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增加临时提案 近日,公司获得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和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分别颁布发的"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需对公司原经营范围进行变更。经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3310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62%)提议,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决定增加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一项--"关于变更《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即在原《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增值电信服务业务(仅限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经上述调整后,本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除上述事项外,原通知所公告的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时间、地点等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