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8月20日上午在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本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提前以电话和电邮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杜工会先生召集。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 11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10年中期共实现净利润66,243,261.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9,985,339.45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96,228,600.62元。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2010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孟中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推荐意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推举孟中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0-01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决定于2010年9月10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股东大会通知临2010-018)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三、四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新增补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没有侵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两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备查资料 1.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孟中泽先生个人简历 孟中泽,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河南省濮阳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鹤壁矿务局九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鹤壁矿务局副总工程师兼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四矿矿长;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河南煤层气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现任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