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4月21日上午在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本部1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杜工会先生召集,董事长杜工会先生因公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王书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 7人,代表11人行使表决权,因公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长杜工会、董事郭矿生、董事严瑞分别委托董事王书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王永康委托独立董事陈顺兴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09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35,273,936.8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3,527,393.68元之后,本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21,746,543.15元,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671,152,796.30 元,扣除已支付的2008年度流通股股利62,914,000.0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729,985,339.45元。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追加物资供销供销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09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该交易行为对公司是必要的,且没有损害股东、公司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讨论。 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了表决,由7名非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根据审计委员会提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年度酬金为65万元人民币(其中:半年度报告审计费15万元,年报审计费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煤电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担保公告临2010-010)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决定于2010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情况详见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