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交易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预计 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 销售产品或商品 电力 郑煤集团公司 13,000 100% 19,796 销售产品或商品 材料及设备 郑煤集团公司及其三个控股子公司 100,266 72% 99,883 租出资产 设备及房屋租赁 郑煤集团公司 2800 90% 341 提供劳务 通讯服务 郑煤集团公司 2000 48% 321 购买商品 铝锭 郑煤集团公司 控股子公司 5,409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安全生产管理 郑煤集团公司 2,580 100% 2,883 购买商品 原煤 郑煤集团公司 11,438 60% 10,959 购买通讯设施 通讯设施 郑煤集团公司 3,951 总计 132084 143543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项目 公 司 名 称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郑煤集团白坪煤业有限公司 河南新郑煤电有限公司 郑煤集团龙力水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杜工会 杜工会 牛森营 郅宏伟 注册资本 30.07亿元人民币 2亿元人民币 3.5亿元人民币 2.2亿元人民币 成了日期 1996年1月 2004年8月 2004年4月 2007年12月 主营范围 煤炭生产销售,铁路货运,发电及输变电、冶炼、水泥及耐火材料,机械制造,设备租赁,通讯器材,化工原料及产品,普通机械,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 煤炭开采 煤炭开采及电力 水泥生产及销售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郑煤集团控股子公司 郑煤集团控股子公司 郑煤集团控股子公司 2.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公司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对本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如果有国家政府制定价格的,按国家政府制定的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按照公平、公正、等价有偿和就近互利的原则销售给郑煤集团公司,并利用其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接受劳务,满足公司生产所需。 2.通过该项关联交易,有助于本公司的产品及材料销售。交易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02年5月,经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郑煤集团公司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对双方日常交易的范围、定价方式等作了具体规定,在双方均无修订意向的前提下,每年自动顺延。 2.2004年11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煤炭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与郑煤集团公司签订了《综合服务补充协议》,对安全管理等有关交易事项进行了约定,并经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3.2008年10月,为了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原协议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对原《综合服务协议》进行了修订,并在煤炭安全生产管理、电力产品的销售等事项上达成了互惠互利的服务约定,协议符合公司实际,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六、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和关联交易委员会对此类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股东、公司和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2.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综合服务协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意见书; (4)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