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煤电供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供销公司)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为支持物资供销公司发展,公司拟为其申请39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1.申请人:物资供销公司 2.贷款银行:中信实业银行郑州分行 3.拟申请贷款金额:3.9亿元人民币 4.贷款期限:1年 5.担保人: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物资供销公司是公司为建立健全物资供销管理系统,发挥专业规模采购和规模供应优势,于2006年3月28日经公司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成立的一家以材料、设备销售为主的一家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郭修甫,现有注册资本5000万元,我公司持有其100%的权益,属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09年 3月 31日 ,物资供销公司资产总额136008万元,负债130402万元,负债率95.88%,所有者权益5606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物资供销公司本次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短期流动资金。为确保物资供销公司物资供销业务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为其申请39000万元额度内的流动资金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人民币为68000万元(其中:对外担保0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68000万元),加上本次担保39000万元,公司目前累计担保的或有额度为107000万元,占公司2010年3月31日净资产175118万元的61.10%,无担保逾期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拟对外担保金额已超过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且物资供销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根据公司章程,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