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3号部分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将所拥有的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3号部分房产(以下简称"莲花池南里23号部分房产")裙楼的二、三、四层(建筑面积4400.4平方米)以7000万元为底价进行拍卖处置。 ●本次资产出售的目的是为了剥离公司非主业资业,使公司现金流更为充裕,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发展物流主业。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与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广媒体传播有限公司、中广卫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保证合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胜诉,最终裁定中广卫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将拥有的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3号部分房地产的第二、三、四层房产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过户给我公司以抵偿债务。考虑到该房产所处位置,公司将以拍卖的方式处置该项房产。 2、公司于2010年9月28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三十七次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与会董事全票通过了《关于出售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3号部分房产相关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拥有的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3号部分房地产裙楼的二、三、四层(建筑面积4400.4平方米)以拍卖的方式处置。根据该项房产评估价6917万元,公司将以7000万元为底价委托上海宏源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拍卖。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莲花池南里23号部分房地产,建筑面积4400.40平方米,具体为裙楼2、3、4层共三层,各层建筑面积均为1466.8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土地使用权来源为出让,土地面积653.63平方米,用途为综合,土地使用期限至2046年3月21日止。 公司聘请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项资产进行评估,经评估该项房产的帐面价值为47,884,768.13元,评估价值为69,170,000元(沪财瑞评报(2010)2-034号),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8月31日。公司将以7000万元为底价委托上海宏源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拍卖。 三、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的目的是为了剥离公司非主业资业,使公司现金流更为充裕,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发展物流主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四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资产评估报告书。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