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江投资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议于2010年8月13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主要办理国际、国内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 该公司为开拓航空货运市场,新增了在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开办整板销售运输的业务,经公司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由我司为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提供1156万元信用担保,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为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该项业务提供等额的信用担保。 为支持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的该项业务,充分利用应收应付款到帐时间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同意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在该分行开设法人透支帐户,最高透支额度为5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将作为控股股东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0年7月23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长江投资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