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1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继续执行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并预计公司2010年在财务公司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同时,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财务公司申请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 ”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 ”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关联交易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上述关联交易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节约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公司于2008年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该事项已经2008年2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8年至2009年,财务公司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为公司提供了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因此公司拟于2010年继续执行该协议。 由于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此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的、2001 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10000006732536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银监局颁发的编号为L0015H211000001号的金融许可证。 财务公司获准从事的主要经营业务为: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见公司2008年1月30日披露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关联交易公告》。 四、金融服务交易的额度 存款服务: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贷款服务: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相对独立银行及金融机构,对中国卫星的运营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可向中国卫星提供较国内商业银行更为方便及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此项关联交易能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审批程序 (一)公司于2010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1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能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三)公司于2010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1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额度的议案》,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