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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红海特收购深圳电子技术研究设计所经营性资产及航宇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10-02-10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红海特收购深圳电子技术研究设计所经营性资产及航宇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航天东方红海特卫星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红海特)以自有资金收购深圳电子技术研究设计所(简称:深圳电子研究所)经营性资产及其全资子公司汕头高新区航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航宇公司)股权,收购价格预计为1793.94万元(实际收购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摘牌价为准)。
    ”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
    ”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关联交易能够促进公司微小卫星业务能力的提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东方红海特的总体规划,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东方红海特收购深圳电子研究所相关经营性资产及其全资子公司航宇公司股权的事项,以充分利用双方优势,促进东方红海特微小卫星业务生产能力的提升,形成其工程实施能力与技术研发能力相互支撑、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由于深圳电子研究所与公司及东方红海特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故本次收购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介绍
    深圳电子研究所正式成立于1986年11月,是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主营产品为微波测距仪系列产品及轻型气象车等。目前该所已取得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完成了整建制搬迁深圳的工作,搬迁后的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南十路。
    航宇公司是深圳电子研究所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主要业务为卫星通信网络终端服务及计算机内网信息安全保护服务等。
    (二)关联方实际控制人介绍
    公司及关联方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1日,注册资本:903,544万元,其业务范围和主要任务为: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管理;主要承担运载火箭、卫星、载人飞船、卫星应用系统产品、卫星地面应用系统与设备、雷达、数控装置、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及设备、保安器材、化工材料、建筑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电子及通讯设备、医疗器械、汽车及零部件等的研制、生产、销售;航天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专营国际商业卫星发射服务等。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东方红海特以自有资金收购深圳电子研究所相关经营性资产及其全资子公司航宇公司股权。
    本次资产收购的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8月31日,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产生额损益由出让方承担。由于此次收购为单项资产收购,故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经评估,本次收购的深圳电子研究所经营性资产评估值为1162.86万元;航宇公司股权评估值为631.08万元。本次收购以评估值为基础,预计收购价格为1793.94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摘牌价格为准。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对深圳电子研究所经营性资产和航宇公司股权的收购符合公司后续业务发展规划要求,对公司微小卫星业务的发展可以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可进一步增强公司科研生产的基础保障能力。同时,深圳电子研究所具有多年航天产品研制和工程实施经验,相关人员随业务进入东方红海特可以有效解决其成立初期
    航天人才不足、体系建设滞后的问题。公司将通过此次收购尽快打造公司微小卫星业务的产业化能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审批程序
    (一)公司于2010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红海特收购深圳电子技术研究设计所经营性资产及航宇公司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三)公司于2010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红海特收购深圳电子技术研究设计所经营性资产及航宇公司股权的议案》,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公司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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