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2日以传真、当面送交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在公司重庆联络处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其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建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对重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集团有限公司为重庆公用站台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本公司参股公司重庆公用站台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站台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进一步开发媒体资源,根据重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站场集团”)、本公司及相关方签订的《关于重庆公用站台设施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债权转股权的协议书》有关条款的约定,会议同意,在站场集团为站台公司在相关银行5000万元以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在解除本公司现存对站场集团为站台公司贷款担保提供的680万元反担保的同时,本公司按对站台公司的持股比例,对站场集团为站台公司的贷款担保提供三年的循环反担保。由董事长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站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一年一度签署《反担保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对重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集团有限公司为重庆公用站台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