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重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集团有限公司为重庆公用站台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公用站台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站台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34%的股份。 ●担保方名称:重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站场集团”) ●本次反担保数量:1700万元以内,为期三年的循环反担保现存累计为站场集团对站台公司贷款担保提供的反担保数量:680万元 ●担保累计金额:24,073.64万元 逾期担保累计额:0万元 ●本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支持本公司参股公司站台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进一步开发媒体资源,于2010年10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7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重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集团有限公司为重庆公用站台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会议决定,根据站场集团、本公司及相关方签订的《关于重庆公用站台设施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债权转股权的协议书》有关条款的约定,在站场集团为站台公司在相关银行5000万元以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在解除本公司现存对站场集团为站台公司贷款担保提供的680万元反担保的同时,本公司按对站台公司的持股比例,对站场集团为站台公司的贷款担保提供三年的循环反担保。由董事长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站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一年一度签署《反担保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批准。 2、因站台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籍毅、陈丽娟在站台公司分别任副董事长及董事职务,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籍毅、陈丽娟在董事会上予以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站台公司注册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健康路花园大厦B幢4层,法定代表人张刚,公司主营站台设施建设、设计、制作、发布公交车站站台广告,灯箱、路牌,字牌、霓虹灯广告等业务,信用等级被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评定为3A级。 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资产总额11033万元,负债1736万元;净资产为9297万元,净利润为1583万元。截止2010年6月30日(下列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11856万元,负债3154万元,净资产为8702万元,净利润为175万元。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本次反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批准,故《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反担保(详见本公告一、担保情况概述)。 就本次反担保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刘星、刘红宇、伊志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站台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进一步开发媒体资源,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五、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担保总额为24,073.64万元。 其中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680万元,对子公司的担保23,393.64万元。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的24.11%。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