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水利"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贷款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自2010年2月28日至2010年6月24日期间已使用的38,063,613.15元专项贷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76号)核准,公司向六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5797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007,065.0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6,985,934.92元。上述资金已于2010年6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30033号《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 二、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三峡水利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调整)》及证监会审核要求,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杨东河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 59,077.29万元 约40,000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超过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形式方面,对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的部分工程,在2010年2月28日之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耽误工期,拟以专项贷款的形式解决其建设资金,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对该部分专项贷款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的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用于杨东河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 三、以专项贷款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2010年2月28日至2010年6月24日,公司以专项贷款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8,063,613.15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专项贷款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要求,以及三峡水利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贷款的议案》,三峡水利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2010年2月28日至2010年6月24日期间已投入专项贷款的总额为38,063,613.15元。 五、专项贷款预先投入专项审核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聘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以专项贷款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正信审(2010)专字第030060号),其意见为:我们审核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水利")管理层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编制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认为三峡水利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六、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三峡水利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专项贷款38,063,613.15元,符合发行方案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三峡水利以募集资金置换2010年2月28日至2010年6月24日之间已投入的专项贷款。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正信审(2010)专字第030060号); 3、《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专项贷款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