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空",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核准。鉴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31条的规定,现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上海航空已完成了部分自有航空器所有权登记证的变更手续以及大部分经营性租赁航空器的租赁合同变更手续,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商标以及商标申请权的变更申请。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其他资产交割及人员安置工作目前正在办理中。 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实施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在规定期限内注销上海航空。同时,本公司亦将依照相关规定按时公告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