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空",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核准。鉴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31条的规定,现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上海航空已完成部分车辆变更至东方航空的过户手续并向民航局提交了航空器权利变更登记申请。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其他资产交割及人员安置工作目前正在办理中,待完成资产交割后,上海航空将予以注销。 本公司将加紧实施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按照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公告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