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报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0年9月9日,包钢稀土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并且在未来3个月内也不筹划上述行为;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承诺,目前不存在并且在未来3个月内也不存在针对包钢稀土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9月9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