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7月21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0年7月3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坚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投资信丰新利稀土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与全南晶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稀土企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投资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编制、审议《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时,遵守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与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