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7月21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0年7月3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3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汪辉文董事、李学舜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分别授权委托张忠董事、赵增祺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宋建中、袁娜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秉利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崔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孟志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会议一致选举周秉利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朝鲁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董事会成员发生了变动,董事会对下属三个委员会成员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7人) 主任委员:周秉利 委 员:朝鲁、汪辉文、张忠、赵增祺、翟文华、甘韶球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李保卫 委 员:周秉利、张忠、吴振平、裴治武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赵文小 委 员:朝鲁、李保卫、邢斌、裴治武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投资信丰新利稀土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与全南晶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稀土企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投资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四、五、六项议案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