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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稀土(600111)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03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二○一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目 录
一、 重要提示………………………………………………………1
二、 公司基本情况…………………………………………………2
三、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4
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6
五、 董事会报告……………………………………………………7
六、 重要事项………………………………………………………11
七、 财务报告………………………………………………………18
八、 备查文件………………………………………………………76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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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董事汪辉文、李学舜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分别授权董事张总、赵增
祺代为行使表决权。
3、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4、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5、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6、公司负责人孟志泉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主管会计
工作负责人)邢斌先生,财务部部长(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根全先生声明:保
证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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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缩写:包钢稀土
公司英文名称:INNER MONGOLIA BAOTOU STEEL RARE-EARTH(GROUP)
HI-TECH CO.,LT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IMBREHT
2、 公司A 股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A 股简称:包钢稀土
公司A 股代码:600111
3、 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司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路83 号
公司办公地址邮政编码:01403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reht.com www.reht.cn
公司电子信箱:security@reht.com
4、 公司法定代表人:崔 臣
5、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日辉
联系电话:(0472) 2207525 2207799
传 真:(0472) 2207788
电子信箱:security@reht.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路83 号
6、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路83 号
包钢稀土 证券部
7、 公司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7 年9 月12 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最近一次变更登记日期:2010 年1 月19 日(营业范围变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50000000006308
税务登记号码:150240701463622
组织机构代码:70146362—2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7 号楼12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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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年初数
增减(%)
总资产 6,636,743,702.93 6,463,520,046.15 2.68
股东权益 2,011,058,016.74 1,696,073,616.88 18.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491 2.101 18.57
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利润 726,112,799.06 -119,973,798.87 705.23
利润总额 734,839,871.55 -99,216,174.95 840.65
净 利 润 353,923,911.94 -67,187,103.48 626.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48,757,259.44 -84,582,198.28 512.33
基本每股收益 0.438 -0.083 626.77
稀释每股收益 0.438 -0.083 626.77
净资产收益率(%) 17.599 -4.261 增加21.86 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0,842,951.69 154,118,610.00 108.1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397 0.191 108.18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 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产生
的损益
-30,906.12
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 7,676,999.5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1,080,979.10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2,655,902.29
所得税影响数 -904,517.70
合 计 5,166,652.50
说明:1、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产生的
损益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2、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主要是公司收到的财政扶持资金。
3、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主要是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收入、
对外捐赠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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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本变动和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没有发生变动。
(二)股东情况
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25,649
户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
结的股份
数量
1.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38.92 314,191,382 314,191,382 无
2.嘉鑫有限公司(香港) 境外法人9.95 80,307,338 0 无
3.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86 14,999,893 0 不详
4.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24 10,004,755 0 不详
5.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
投资基金
其他 0.92 7,393,269 0 不详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2 4,175,102 0 不详
7.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 其他 0.50 4,000,000 0 不详
8.董荣亭 其他 0.49 3,963,489 0 不详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其他 0.42 3,421,650 0 不详
10.中国建设银行-海富通风格优
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40 3,209,680 0 不详
前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1.嘉鑫有限公司(香港) 80,307,338 人民币普通股
2.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4,999,893 人民币普通股
3.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04,755 人民币普通股
4.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7,393,269 人民币普通股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4,175,102 人民币普通股
6.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 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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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董荣亭 3,963,489 人民币普通股
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3,421,650 人民币普通股
9.中国建设银行-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9,680 人民币普通股
10.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035,574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包钢稀土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和嘉鑫有限公司(香港)
两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
第三至第十大股东之间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详,是否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不详。
报告期内,持股5%以上的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和嘉鑫有限公司(香港)所持包钢稀土股份
数量均未发生变动。
2、前10 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号
股东
名称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限售条件
2009 年4 月13 日 40,367,400
1 2010 年4 月13 日80,734,800
包头钢
铁( 集
团) 有
限责任
公司
314,191,382
2011 年4 月13 日193,089,182
包钢(集团)公司在股权分置改
革中承诺,持有的包钢稀土股份自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
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四十八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
股份数量不超过包钢稀土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五;在六十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
超过包钢稀土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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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 名 职 务 年初持股数(股) 期末持股数(股) 股份增减数 变动原因
刘忠涛 副总经理 33082 0 -33082 二级市场减持
注:报告期内,公司副总经理刘忠涛先生因操作失误,误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全部卖出,
故其持股数量变为0。
(二)新聘或解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的更换或选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董事、监事的更换或选举情况。
2、高级管理人员的新聘或解聘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晓铁先生于2010 年1 月办理了退休手续,不再担任
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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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在国际国内宏观经济不断回升向好的有利影响下,稀土行业延
续了2009 年四季度以来的复苏趋势,以镨钕产品为代表的稀土产品价格持续
恢复上涨。同时,国家加大了对稀土行业的管理力度,在资源开采、出口配额、
环境保护等方面出台一系列管理措施,有力地推进了稀土行业的健康发展进
程。
面对行业恢复发展的有利时机,公司对内以降本增效为中心,以全面预算
管理考核制度为抓手,坚决推进全流程的对标升级工作,大力加强质量和品牌
管理,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进一步夯实了未来的发展基础;对
外,公司充分发挥对北方稀土产品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的优势,灵活搞好市场
运作,进一步巩固了市场话语权,提高了公司行业影响力和控制力。截至报告
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8 亿元,同比增长157.33%;实现净利润3.54
亿元,同比大幅增长626.77%。
在抓好生产经营管理的同时,公司着手开展稀土精矿储备和国贸公司产品
型储备工作,努力提高公司市场调控能力;继续与南方稀土产业沟通接触,加
快推进南北方稀土产业联合步伐;全力实施与河北新奥博为技术有限公司合资
建设的稀土永磁核磁共振影像系统产业化项目,并积极推进稀土抛光粉异地扩
产项目、1.5 万吨高性能磁性材料产业化项目二期工程和稀奥科电池公司转型
改造,有选择地延伸产业链取得新进展。
(二)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状况
经营范围: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生产与销售,稀土高
科技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铁精粉的生产与销售;铌精矿及其深加工
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出口本企业生产的稀土产品、充电电池、五金化工产品;
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生产、
销售冶金、化工产品(专营除外),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建筑安装、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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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表
项 目
主营业务收入
(元)
主营业务成本
(元)
主营业
务利润
率(%)
主营业务收
入比上年同
期增减(%)
主营业务成
本比上年同
期增减(%)
主营业务利润
率比上年同期
增减(%)
分行业
矿产品加工 112,392,294.02 58,773,302.31 47.71 22.97 -16.97 增加25.16个百分点
新材料应用 1,874,724,048.76 1,085,060,284.88
42.12
172.81 77.55 增加31.06个百分点
分产品
混合碳酸稀土 112,392,294.02 58,773,302.31 47.71 22.97 -16.97 增加25.16个百分点
稀土氧化物 1,039,807,935.25 562,305,123.05 45.92 168.85 68.78 增加32.06个百分点
稀土金属 624,348,871.02 365,244,089.55 41.50 212.81 106.68 增加30.04个百分点
说明:报告期内,稀土产品价格持续回升,加之公司产品销量增加,致使公司按行业、
按品种分类的各项目销售收入与毛利率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地 区 主营业务收入(元)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国内市场 2,203,967,834.96 155.15
国外市场 112,342,989.99 406.62
说明:报告期内,稀土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加之公司产品销量增加,导致国内与国外
市场的主营业务收入均大幅增加。
3、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4、来源于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来源于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的情况。
5、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结构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6、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稀土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大幅增加。
7、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报告期利润构成 上年同期利润构成
项 目
金额
占利润总
额比例(%)
金额
占利润总额
比例(%)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2,328,223,292.91 316.83 904,751,929.86 -911.90 1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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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成本 1,344,081,551.52 182.91 802,042,231.32 -808.38 67.58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595,963.77 2.80 14,820,418.52 -14.94 38.97
销售费用 17,206,614.58 2.34 9,121,747.57 -9.19 88.63
资产减值损失 -581,970.12 -0.08 -19,415,493.74 19.57 97
投资收益 225,791.35 0.03 -3,129,523.13 3.15 107.21
营业外收入 9,912,558.15 1.35 22,001,706.18 -22.18 -54.95
所得税费用 177,890,222.86 24.21 9,724,821.30 -9.80 1729.2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353,923,911.94 48.16 -67,187,103.48 67.72 626.77
说明:
(1) 报告期内,稀土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产品销量增加,致使营业收入大幅增加。
(2)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量增加,结转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3) 报告期内,公司缴纳增值税增加,致使相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
(4)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量增加,致使与之相关的运输费等销售费增加。。
(5) 公司上年同期转回部分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无该类事项。
(6) 报告期内,公司联营、合营企业的盈利增加。
(7)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
(8)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大增致使所得税费用大增。
(9) 报告期内,稀土行业景气度回升,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公司产品销量增加,因此
公司实现利润大幅增加。
(三)公司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2、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包钢稀土投资金额项目进度 项目收益情况
稀土永磁核磁共振影像系
统产业化项目
200,000,000
合资公司已经成立,基
建工作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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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经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和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公司与河北新奥博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协议》,以现金方
式出资2 亿元人民币与其合资成立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在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建设稀土永磁核磁共振影像系统产业化项目,公司占合资公司注
册资本的40%。
(四)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分析
1、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净流量与上年同期比较
项 目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增减(%)
营业收入 2,328,223,292.91 904,751,929.86 157.33
利润总额 734,839,871.55 -99,216,174.95 840.6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3,923,911.94 -67,187,103.48 626.7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流量 -374,336,325.17 134,961,517.81 -377.37
2、期末总资产、股东权益与期初比较
项 目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增减(%)
总 资 产 6,636,743,702.93 6,463,520,046.15 2.68
股 东 权 益 2,011,058,016.74 1,696,073,616.88 18.57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
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2010 年上半年,稀土市场保持了强劲的复苏势头,产品价格持续恢复上
涨。同时,公司大力加强降本增效力度,不断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控制力,
公司盈利水平同比大幅提高。据此,公司预计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
同比将出现大幅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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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
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法人治理层严格按照各项规章
制度运作,保证了公司决策执行的科学、合法、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落实了内蒙古证监局2009 年对公司巡检中发现问
题的整改要求,对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成员进行了调整,对《章程》部分
条款进行了修改,制订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外信息
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
(二)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0 年5 月8 日召开了200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0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决定以公司2009 年末总股本807,34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0 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
40,367,400 元,剩余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已于 2010 年6 月完成现金红利发放工作。
(三)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的议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现金
分红政策:
1、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当年盈利而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当年定期报告中详细
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
独立意见。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的执行情况;
4、公司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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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以上规定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
(四)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0 年半年度无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五)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金融企业情况。
(六)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投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基金等证券产品情况。
(七)资产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资产交易相关事项发生。
(八)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及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诉讼、仲裁事项。
(九)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所需部分水、电、汽、强磁中矿、强磁尾矿继续由包钢(集
团)公司供给,并继续执行约定价格。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交易方 交易内容
定价
原则
交易
价格
交易金额(元)
(含税价)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结 算
方 式
包钢选矿厂 中矿 协议 20 13,714,506.00 100 按实际结算
包钢选矿厂 尾矿 协议 12 13,604,033.43 100 按实际结算
购买
原料
包钢白云铁矿 矿石 协议 100 3,622,488.48 100 按实际结算
包钢供电厂 电 协议 0.40 18,053,818.07 100 按实际结算
供电
包钢白云铁矿 电 协议 0.58 1,534,696.30 100 按实际结算
供汽 包钢热电厂 蒸汽 协议 25 11,447,300.02 100 按实际结算
供水 包钢选矿厂 环水 协议 0.30 773,634.27 100 按实际结算
包钢白云铁矿 水 协议 1.77 94,459.47 100 按实际结算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执行与包钢(集团)公司于2009 年4 月18 日签署
的《强磁中矿、强磁尾矿供货合同》及《水、电、汽供应合同》。强磁中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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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磁尾矿及水、电、汽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基本原、辅材料,该项关联交易是
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与包钢(集团)公司及其它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不存在大
额退货的情况和中断动力供应的情况。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情况。
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 联 方
发生额(元) 余额(元) 发生额(元) 余额(元)
包钢(集团)公司 1,769,366.73 3,301,889.02 18,065,358.25 74,127,954.89
合 计 1,769,366.73 3,301,889.02 18,065,358.25 74,127,954.89
注:1、应收包钢(集团)公司款项主要是预付水电汽款。
2、应付包钢(集团)公司款项主要是应付铁矿石款、子公司借款及应付股利。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十)托管、承包、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托管、承包、租赁的情况。
(十一)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担保事项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
名称
发生日期(协
议签署日)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
担保(是或否)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 0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62,000
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79,6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79,6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4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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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5,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5,000
下表为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十二)委托理财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委托理财的情况。
(十三)其它重大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其它重大合同。
公司
名称
与上市公
司关系
贷 款
银 行
贷款金额
(万元)
贷 款
时 间
贷款
期限
贷款
用途
是否签
署反担
保协议
担保事项
审批情况
招商银行 10000 2010.3.25
兴业银行 10000 2010.4.1
5000 2010.4.13
3000 2010.5.31
中信银行
2000 2010.6.22
中国银行 10000 2010.4.26
一
年
补充经营性流
动资金需求
交通银行 10000 2010.5.25 三年储备
5000 2010.4.23
3000 2010.5.21
2000 2010.5.28
四届八次董事会
2009 年度股东大会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
控股子
公司
民生银行
10000
2009.9.4
一
年
补充经营性流
动资金需求
是
四届三次董事会
2008 年度股东大会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
公司
光大银行 2000 2010.5.31
一年
补充经营性流
动资金需求
是
四届八次董事会
2009 年度股东大会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
池极板有限公司
控股子
公司
包商银行
5000 2009.12.11
一
年
生产线改造资
金需求
是
四届六次董事会
2009 临时股东大会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
有限公司
控股子
公司
中国农业
银行
2600 2009.9.31
一
年
补充经营性流
动资金需求
是
四届三次董事会
2008 年度股东大会
注:截至报告期末,表内所列子公司发生于2009 年的贷款均在公司担保期限内;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7.96 亿元,占公司最近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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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四
十八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五,在六十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截至2010年6月30日,包钢(集团)公司的承诺仍
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况。
公司股东嘉鑫有限公司(香港)承诺,其持有的包钢稀土80,307,338股股
份在2010年4月3日前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报告期内,嘉鑫有限公司(香港)未
发生违反承诺事项。
(十五)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受处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没有受处罚及整改的情况。
(十七)信息披露索引
序号 事 项
刊登的报刊名称
及版面
刊登日期
刊登的互联网网站
及检索路径
1 业绩预减公告
中国证券报B04
上海证券报B72
2010-01-22 http://www.sse.com.cn
2
关于子公司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
准实施稀土原料产品 战略储备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B04
上海证券报B33
2010-02-10 http://www.sse.com.cn
3 对外投资公告
中国证券报D008
上海证券报B6
2010-03-03 http://www.sse.com.cn
4 四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D008
上海证券报B6
2010-03-03 http://www.sse.com.cn
5 四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D008
上海证券报B6
2010-03-03 http://www.sse.com.cn
6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2010-03-23 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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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中国证券报B01
上海证券报B88
2010-03-23 http://www.sse.com.cn
8
关于与新奥博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资
协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B01
上海证券报B88
2010-03-23 http://www.sse.com.cn
9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10-04-16 http://www.sse.com.cn
10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D005
上海证券报B72
2010-04-16 http://www.sse.com.cn
11
关于为子公司从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C044
上海证券报 25
2010-04-17 http://www.sse.com.cn
12 关联方资金往来审核报告 ----- 2010-04-17 http://www.sse.com.cn
13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 2010-04-17 http://www.sse.com.cn
14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2010-04-17 http://www.sse.com.cn
15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 2010-04-17 http://www.sse.com.cn
16 关于召开200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证券报C044
上海证券报 25
2010-04-17 http://www.sse.com.cn
17 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证券报C044
上海证券报 25
2010-04-17 http://www.sse.com.cn
18 2010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C043
上海证券报 25
2010-04-17 http://www.sse.com.cn
19 四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C044
上海证券报25
2010-04-17 http://www.sse.com.cn
20 四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C044
上海证券报25
2010-04-17 http://www.sse.com.cn
21 200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C043
上海证券报25
2010-04-17 http://www.sse.com.cn
22 2009 年年度报告 ------ 2010-04-17 http://www.sse.com.cn
23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国证券报A06
上海证券报B135
2010-04-22 http://www.sse.com.cn
24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误操作卖出股票的公
告
中国证券报B08
上海证券报B81
2010-04-23 http://www.sse.com.cn
25 200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2010-04-30 http://www.sse.com.cn
26 2009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2010-05-11 http://www.sse.com.cn
27 200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B008
上海证券报B24
2010-05-11 http://www.sse.com.cn
28 2009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中国证券报A32
上海证券报B32 2010-05-25 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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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会计报表
负责人:孟志泉 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邢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根全
资 产 负 债 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合并数 母公司数
流动资产: 期末数 期初数 期末数 期初数
货币资金 971,823,687.08 1,477,686,236.80 409,227,887.55 630,249,283.70
交易性金融资产 283,800.00 347,366.51
应收票据 762,365,243.51 655,523,103.34 177,679,189.68 356,057,267.60
应收账款 250,360,023.68 296,624,260.60 374,313,800.15 387,427,073.14
预付账款 114,501,543.57 94,297,749.58 11,246,636.37 10,416,419.13
应收利息 29,502,046.21 33,905,941.66
应收股利 10,450,000.00 6,850,000.00
其他应收款 142,457,311.72 123,155,905.21 72,045,910.98 64,129,607.59
存货 1,190,525,609.84 1,453,658,797.57 264,891,705.57 215,505,196.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432,317,219.40 4,101,293,419.61 1,349,357,176.51 1,704,540,789.2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31,236,501.73 151,494,686.45
长期股权投资 246,742,895.96 46,600,597.94 1,172,013,815.20 971,529,244.70
投资性房地产 19,369,271.73 19,633,067.73
固定资产 1,672,279,716.43 1,670,556,462.57 619,435,269.38 610,536,519.81
在建工程 335,652,268.47 289,978,780.53 61,210,447.04 63,527,327.02
工程物资 4,295,375.36 4,295,375.36
无形资产 214,520,479.99 221,046,617.95 82,050,950.40 83,062,892.16
开发支出 17,829,909.76 11,992,387.47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75,609,019.02 78,669,180.88 68,709,395.83 70,082,892.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111,129.44 18,398,656.11 11,402,016.43 11,689,543.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600,016,417.37 1,055,5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04,426,483.53 2,362,226,626.54 2,146,058,396.01 1,961,923,105.77
资 产 总 计 6,636,743,702.93 6,463,520,046.15 3,495,415,572.52 3,666,463,89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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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孟志泉 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邢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根全
资 产 负 债 表(续)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合并数 母公司数
流动负债: 期末数 期初数 期末数 期初数
短期借款 1,430,546,000.00 1,514,367,060.00 330,000,000.00 303,5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60,816,171.74 404,366,731.41 142,226,350.00 257,867,700.00
应付账款 331,247,041.65 357,255,270.21 146,882,578.84 151,111,002.61
预收账款 214,979,704.67 170,227,764.06 91,423,963.50 131,575,228.76
应付职工薪酬 56,439,823.37 53,478,734.75 37,021,478.64 32,551,694.07
应交税费 -65,610,174.22 -119,734,917.19 26,416,858.56 -929,479.8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32,745,085.38 17,035,516.28 15,709,569.10
其他应付款 185,573,870.55 162,466,852.52 16,111,647.13 9,963,763.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00,000.00 1,5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306,300,000.00 709,000,000.00 306,300,000.00 709,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2,654,537,523.14 3,269,963,012.04 1,112,092,445.77 1,594,639,909.1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70,999,861.33 521,301,512.33 650,000,000.00 500,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1,650,000.00 1,650,000.00
专项应付款 197,859,566.92 157,953,631.20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5,412.98 5,412.98
其他非流动负债 23,505,174.22 16,544,722.22
非流动负债合计 994,020,015.45 697,455,278.73 650,000,000.00 500,000,000.00
负债合计 3,648,557,538.59 3,967,418,290.77 1,762,092,445.77 2,094,639,909.1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807,348,000.00 807,348,000.00 807,348,000.00 807,348,000.00
资本公积 308,417,790.49 308,417,790.49 242,992,828.74 242,992,828.74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6,068,618.95 4,640,731.03
盈余公积 160,414,266.64 160,414,266.64 155,807,764.67 155,807,764.67
未分配利润 728,809,340.66 415,252,828.72 527,174,533.34 365,675,392.44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011,058,016.74 1,696,073,616.88 1,733,323,126.75 1,571,823,985.85
少数股东权益 977,128,147.60 800,028,138.5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988,186,164.34 2,496,101,755.38 1,733,323,126.75 1,571,823,985.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6,636,743,702.93 6,463,520,046.15 3,495,415,572.52 3,666,463,89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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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润 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6 月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数 母公司数
项 目
本报告期数 上年同期数 本报告期数 上年同期数
一、营业收入 2,328,223,292.91 904,751,929.86 931,055,340.39 562,564,247.68
减:营业成本 1,344,081,551.52 802,042,231.32 595,143,553.29 451,267,760.62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595,963.77 14,820,418.52 5,905,310.34 9,041,709.32
销售费用 17,206,614.58 9,121,747.57 1,254,519.09 2,268,462.41
管理费用 169,779,920.30 157,834,579.72 61,052,415.59 61,250,132.18
财务费用 51,224,925.15 57,253,202.21 24,899,710.68 36,345,974.45
资产减值损失 -581,970.12 -19,415,493.74 8,785,074.19 -10,472,274.13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
号填列)
-29,280.00 60,48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25,791.35 -3,129,523.13 4,278,334.91 6,863,884.9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142,298.02 -3,258,896.65 484,570.50 -1,402,063.7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26,112,799.06 -119,973,798.87 238,293,092.12 19,726,367.77
加:营业外收入 9,912,558.15 22,001,706.18 13,254.00 14,732,826.15
减:营业外支出 1,185,485.66 1,244,082.26 52,082.56 426,423.1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0,906.12 274,324.96 259,950.6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734,839,871.55 -99,216,174.95 238,254,263.56 34,032,770.75
减:所得税费用 177,890,222.86 9,724,821.30 36,387,722.66 5,383,156.8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56,949,648.69 -108,940,996.25 201,866,540.90 28,649,613.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3,923,911.94 -67,187,103.48 201,866,540.90 28,649,613.87
少数股东损益 203,025,736.75 -41,753,892.77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38 -0.083 0.250 0.03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38 -0.083 0.250 0.035
负责人:孟志泉 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邢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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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金 流 量 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6 月 单位:人民币元
负责人:孟志泉 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邢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根全
合并数 母公司数
项 目
本报告期数 上年同期数 本报告期数 上年同期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60,243,125.84 1,226,387,268.84 699,275,298.02 1,011,308,918.80
收到的税费返还 1,419,784.51 2,920,001.09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577,172.48 49,730,590.70 8,406,441.15 124,516,062.04
现金流入小计 1,417,240,082.83 1,279,037,860.63 707,681,739.17 1,135,824,980.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20,878,145.15 656,842,424.95 175,584,096.43 403,549,580.03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93,597,783.73 156,375,818.30 99,151,139.07 77,943,905.06
支付的各项税费 320,065,209.24 213,464,090.19 94,298,234.98 106,935,235.9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855,993.02 98,236,917.19 26,982,688.13 34,720,408.56
现金流出小计 1,096,397,131.14 1,124,919,250.63 396,016,158.61 623,149,129.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0,842,951.69 154,118,610.00 311,665,580.56 512,675,851.2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303.41 2,244,130.91 6,122,189.07 3,997,149.12
处置固定、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所收到的现金净额 2,032,000.00 2,00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33,303.41 4,276,130.91 6,122,189.07 5,997,149.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66,933,870.28 89,964,644.77 8,917,025.00 22,303,120.80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0 300,000.00 200,000,000.00 134,089,9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39,028,312.32 42,901,354.9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000.00 157,199.00 150,000.00
现金流出小计 267,083,870.28 129,450,156.09 209,067,025.00 199,294,375.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050,566.87 -125,174,025.18 -202,944,835.93 -193,297,226.61
三、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79,604,000.00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233,900,000.00 2,119,748,000.00 480,000,000.00 1,369,915,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520,813.26 17,592,215.01 17,50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1,270,420,813.26 2,316,944,215.01 480,000,000.00 1,387,415,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559,233,190.00 1,696,756,556.45 757,867,700.00 1,492,07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89,871,044.67 66,807,290.55 51,874,440.78 34,635,962.21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9,445,288.58 447,363,435.02 22,445,288.71 109,001.75
现金流出小计 1,698,549,523.25 2,210,927,282.02 832,187,429.49 1,526,814,963.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8,128,709.99 106,016,932.99 -352,187,429.49 -139,399,963.9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74,336,325.17 134,961,517.81 -243,466,684.86 179,978,660.7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33,174,680.51 1,187,402,989.68 553,749,062.41 531,489,051.6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58,838,355.34 1,322,364,507.49 310,282,377.55 711,467,7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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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金额
项 目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807,348,000.00 308,417,790.49 4,640,731.03 160,414,266.64 415,252,828.72 800,028,138.50 2,496,101,755.38
1.会计政策变更
2.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807,348,000.00 308,417,790.49 4,640,731.03 160,414,266.64 415,252,828.72 800,028,138.50 2,496,101,755.3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427,887.92 313,556,511.94 177,100,009.10 492,084,408.96
(一)本年净利润 353,923,911.94 203,025,736.75 556,949,648.69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353,923,911.94 203,025,736.75 556,949,648.69
(三)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40,367,400.00 -28,430,860.09 -68,798,260.09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0,367,400.00 -28,430,860.09 -68,798,260.09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427,887.92 2,505,132.44 3,933,020.36
1、本年提取 1,427,887.92 2,505,132.44 3,933,020.36
2、本年使用
四、本年年末余额 807,348,000.00 308,417,790.49 6,068,618.95 160,414,266.64 728,809,340.66 977,128,147.60 2,988,186,164.34
负责人:孟志泉 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邢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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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金额
项 目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807,348,000.00 308,591,118.58 150,168,028.08 371,780,477.80 576,502,477.75 2,214,390,102.21
1.会计政策变更
2.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807,348,000.00 308,591,118.58 150,168,028.08 371,780,477.80 576,502,477.75 2,214,390,102.2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6,008,702.14 -67,187,102.48 116,389,103.39 55,210,703.05
(一)本年净利润 -67,187,102.48 -41,753,893.77 -108,940,996.25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6,008,702.14 9,486,395.00 15,495,097.14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6,008,702.14 9,486,395.00 15,495,097.14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6,008,702.14 -67,187,102.48 -32,267,498.77 -93,445,899.11
(三)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减少资本 190,551,748.23 190,551,748.23
1.所有者投入资本 163,750,000.00 163,750,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26,801,748.23 26,801,748.23
(四)利润分配 -41,895,146.07 -41,895,146.07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1,895,146.07 -41,895,146.07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807,348,000.00 314,599,820.72 150,168,028.08 304,593,375.32 692,891,581.14 2,269,600,805.26
负责人:孟志泉 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邢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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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金额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807,348,000.00 242,992,828.74 145,561,526.11 273,459,245.41 1,469,361,600.26
1.会计政策变更
2.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807,348,000.00 242,992,828.74 145,561,526.11 273,459,245.41 1,469,361,600.2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8,649,613.87 28,649,613.87
(一)本年净利润 28,649,613.87 28,649,613.87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28,649,613.87 28,649,613.87
(三)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807,348,000.00 242,992,828.74 145,561,526.11 302,108,859.28 1,498,011,214.13
负责人:孟志泉 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邢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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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金额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807,348,000.00 242,992,828.74 155,807,764.67 365,675,392.44 1,571,823,985.85
1.会计政策变更
2.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807,348,000.00 242,992,828.74 155,807,764.67 365,675,392.44 1,571,823,985.8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61,499,140.90 161,499,140.90
(一)本年净利润 201,866,540.90 201,866,540.90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201,866,540.90 201,866,540.90
(三)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40,367,400.00 -40,367,4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0,367,400.00 -40,367,400.00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807,348,000.00 242,992,828.74 155,807,764.67 527,174,533.34 1,733,323,126.75
负责人:孟志泉 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邢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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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页
(二)会计报表附注(未经审计)
一、公司基本情况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以包头钢铁公司所属稀
土三厂及选矿厂稀选车间为基础,联合其他发起人以募集方式,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股批字
(1997)第1 号文批准,改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 年8 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1997 年9 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原总股本为260,350,000 股。1998 年5 月22 日召开1997 年股东大会批准向全体股东按10:1 的
比例派送红股26,035,000 股,用资本公积按10:3 的比例转增股本78,105,000 股,公司总股本增至
364,490,000 股。公司于1999 年10 月6 日召开1999 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公司字(2000)16 号文核准每10 股配3 股,向国有法人股配售5,584,000 股,其余放弃,社会法
人股全部放弃,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33,600,000 股,公司股本增至403,674,000 股。
2006 年3 月23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内国资产权
字(2006)68 号《关于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批复,
经2006 年3 月29 日股东会议审议表决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4,659.20
万股公司的股票作为对价而向公司流通股股东送股已获得上市流通权,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
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 股的股份对价。上述送股对价于2006 年4 月13 日实施完成后,公司
股份总数不变,股份结构发生相应变化。
2008 年4 月23 日,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议案:向全体股东按10:5 的比例派送红股201,837,000
股,用资本公积按10:5 的比例转增股本201,837,000 股,公司总股本增至807,348,000 股,新增可流通股
份上市流通日为2008 年5 月16 日。
公司于1997 年9 月12 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2008 年10 月31 日,公司取得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50000000006308,注册资本变更为
人民币807,348,000.00 元。2009 年7 月3 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内
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注册号为15000000000630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股本总数为807,348,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314,191,382 股,占
股份总数的38.92%;无限售条件股份为493,156,618 股,占股份总数的61.08%。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范围: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生产与销售,稀土高科技应用产
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出口本企业生产的稀土产品、充电电池、五金化工产品(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
营的16 种出口商品除外);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生
产销售冶金、化工产品(专营除外),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建筑安装、修理(除专营)。(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
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现金流量和股东权益变动等有关信息。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会计期间
自公历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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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页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
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
的,冲减留存收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
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
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
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
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
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
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
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
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
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
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
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
的余额,若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余额冲减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若公司章
程或协议规定由少数股东承担的,该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
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
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子公
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
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
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
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六)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
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
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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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2.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
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
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
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七)金融工具的核算方法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年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
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
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
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
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
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年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
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
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
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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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
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
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
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
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
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
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
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年末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年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
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
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年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
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是通过对其的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信用损失)
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等)。
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应收款项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进行折现。
年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
对于年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
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
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坏账准备计提的比
例:
坏账准备提取比例
账 龄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利息
1 年以内 5% 5% 5%
1 年-2 年(含1 年) 10% 10% 10%
2 年-3 年(含2 年) 20% 20% 20%
3 年-4 年(含3 年) 40% 40% 40%
4 年-5 年(含4 年) 80% 80% 80%
5 年以上(含5 年)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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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存货的核算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产成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
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
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年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
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
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
(十)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
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
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
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通过
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
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
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
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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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成本法下公司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
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权益法下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
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
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
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
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
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
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则视为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对一个企业的财务
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投
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
重大影响以下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是
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
定。
除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外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
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一)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和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
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二)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
3.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
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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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
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
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换入
的固定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
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
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
账价值。
4.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
旧率。
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8-45年3% 12.13%-2.16%
机器设备 5-30年3% 19.40%-3.23%
运输设备 8-20年3% 12.13%-4.85%
电子设备 4-18年3% 24.25%-5.39%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
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5.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
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
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
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6.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公司在年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
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
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
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
(十三)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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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
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
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
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
公司在年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
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
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
(十四)借款费用资本化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
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
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
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
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
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则
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
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
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
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
期利息金额。
(十五)无形资产的核算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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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始计量
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
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
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
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
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
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
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
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
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不予摊销。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
无形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软件 5年
专利技术 5年
专有技术 10年
日本三樱公司电池技术 10年
贮氢合金制造技术 10年
圆形镍氢动力电池制造技术 10年
电池极板制造技术 10年
土地使用权 18-50 年
每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每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3)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
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
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
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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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划分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
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
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
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六)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及摊销年限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1)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或其它合理方法平均摊销。
(2)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
的期限平均摊销。
(十七)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公司销售产品或转让其他资产时,与购买方签订了所销售的产品或转让资产回购协议,根据协议条
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如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则在交付产品或资产时,本公司不
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款大于销售价款的差额,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十八)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
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
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
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
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
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十九)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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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
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
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
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
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十)政府补助
1.计量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
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
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本公司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按照公司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
差额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区分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相应按照适用所得税
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商誉、非企
业合并形成的交易且该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每个会计期间,公司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依据该会计期间的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确定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当
期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二十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二十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未发现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 36 页
四、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1.增值税:按产品销售收入为计税额,税率17%。
2.营业税:按具体应税项目固定税率缴纳。
3.城建税:按实际应缴流转税额的7%和5%计算缴纳。
4.教育费附加:按实际应缴流转税额的3%计算缴纳。
5.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25%,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按优惠税率计算缴纳。
(二)税收优惠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地税字[2005]196 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包头保护神
电源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享受鼓励类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母公司的主营业务属于《当前国家重
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中的鼓励类生产项目,按照国税发[2002]47 号《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母公司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
所得税。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地税字[2005]263 号《关于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享受鼓励
类产业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和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包开地税发[2005]80 号《关
于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申请享受鼓励类产业优惠政策的批复》,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
司符合西部大开发中国家给予鼓励类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允许在2005 年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从2005 年开始,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每年需按照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包
地税函[2003]41 号《转发自治区地税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
进行审核,本年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按照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
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属于中外合资企业,按照税法规定中外合资生产经营企业自获利年度之日起执行
所得税两年免税三年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
(国发[2007]39 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自2008 年1 月1 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
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实施后继续按原税法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
4.根据昆国税函发[2009]6 号文件,子公司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从2008 年度起,第一年和
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国科火字[2009]031 号文《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08 年
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请的回复》,子公司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根据内国税外字[2003]34 号文件,子公司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2001 年至2010 年
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7.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内蒙古和发稀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享受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复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内政发[2003]16
号)的相关规定”,子公司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原内蒙古和发稀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从2008 年起可以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五、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本节所列数据中的金额单位,除非特别注明外均为人民币万元)
(一)重要子公司情况
1.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
地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本公司
合计持
股比例
本公司合
计享有表
决权比例
是否
合并
报表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的子公司
包头 加工 4,880.00 稀土产品及应用产
品的生产、销售
79.51% 79.51% 是
包头稀土研究院 全资子公司 包头 科研 10,790.60 工程设计、稀土的
技术转让、咨询、
开发、服务
100% 100% 是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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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
地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本公司
合计持
股比例
本公司合
计享有表
决权比例
是否
合并
报表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
性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包头 加工 17,600.00 稀土磁性材料的生
产、销售
100% 100% 是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
抛光粉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包头 加工 934.50 万
美元
生产和销售稀土抛
光粉
60% 60% 是
中山市天骄稀土材
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中山 加工 2,000.00 生产、销售混合稀
土贮氢合金材料
66.5% 66.5% 是
2.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
地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本公司
合计持
股比例
本公司合
计享有表
决权比例
是否
合并
报表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
有限公司
相对控股子
公司
包头 加工13,252.00 稀土产品及应用产
品的生产、销售
33.30% 33.30% 是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相对控股子
公司
淄博 加工3,800.00 稀土产品、混合氯
化稀土的生产、销
售
36.05% 36.05% 是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
有限公司
相对控股子
公司
包头 加工1,200.00 高纯稀土化合物的
生产和销售
46.67% 46.67% 是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
土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包头 加工5,001.00 稀土产品的生产及
销售、技术咨询服
务
51% 51% 是
北京三吉利新材料
有限公司
相对控股子
公司
北京 加工 3,500.00 钕铁硼永磁材料储
氢材料、稀土及其
合成材料的生产、
销售、技术咨询
44% 44% 是
3.非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
地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本公司
合计持
股比例
本公司合
计享有表
决权比例
是否
合并
报表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
合金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包头 加工 1,300 万
美元
生产、销售混合稀
土贮氢合金材料
75% 75% 是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
电池极板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包头 加工 1,600 万
美元
生产、销售镍氢电
池正负极板
75% 75% 是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
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包头 加工 1,600 万
美元
生产、销售镍氢动
力电池
75% 75% 是
上海鄂博稀土贸易
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上海 贸易 50.00 销售稀土产品、钢
材、建材等
90% 90% 是
包头科日稀土材料
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包头 加工 125万
美元
附加值的稀土产品
的生产及销售
50.5% 50.5% 是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包头 贸易 70,000.00 稀土氧化物、化合
物、稀土金属及合
成产品的采购、仓
储、销售
67% 67% 是
(二)纳入合并范围但母公司拥有其半数或半数以下股权的子公司及其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1.公司对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3.30%,是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大
股东,对其实施实际控制。
2.公司对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6.05%,是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对其实施实际控制。
3.公司对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直接持股30%,通过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
中心有限公司对其间接持股16.67%,是包头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对其实施实际控制。
4.公司通过包头稀土研究院间接持有上海瑞源磁性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3%股份,是上海瑞源磁性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对其实施实际控制。
5.公司对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直接持股44%,是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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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实施实际控制。
(三)母公司拥有半数以上股权,但未能对其形成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及其原因
本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拥有半数以上股权,但未能对其形成控制的被投资单位。
(四)报告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控股合并)
本报告期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五)本年出售丧失控制权的股权而减少的子公司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没有发生出售丧失控制权股权而减少的子公司。
(六)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发生变更。
(七)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
本期少数股东权益增减变动
子公司名称 年初金额
损益增减股利分配权益变动专项储备
期末金额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
金有限公司
19,633,035.17 -512,984.57 19,120,050.60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
池极板有限公司
-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
力电池有限公司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
限公司
161,931,611.76 36,836,004.25 -16,153,000.00 182,614,616.01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4,835,248.43 9,510,460.49 2,336,922.29 146,682,631.21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
限公司
39,176,528.10 7,027,081.01 -6,399,600.00 168,210.15 39,972,219.26
上海鄂博稀土贸易有
限公司
178,348.55 13,611.90 191,960.45
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
限公司
3,417,844.89 -297,810.25 3,120,034.64
包头稀土研究院 29,927,238.66 1,112,526.89 31,039,765.55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
光粉有限公司
33,773,835.23 131,529.96 33,905,365.19
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
有限公司
8,501,907.40 35,555.70 8,537,463.10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
247,815,834.40 138,652,134.95 386,467,969.35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
有限公司
84,701,300.91 6,560,118.18 -5,878,260.09 85,383,159.00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7,798,446.95 1,155,636.49 8,954,083.44
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
限公司
28,336,958.05 2,801,871.75 31,138,829.80
合 计 800,028,138.50 203,025,736.75 -28,430,860.09 2,505,132.44 977,128,147.60
1.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本期继续亏
损,该子公司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
全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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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年少数股东损益变动增加少数股东权益203,025,736.75 元;向少数股东分配股利减少少数股东
权益28,430,860.09 元;子公司提取专项储备结余归属于少数股东增加少数股东权益2,505,132.44 元。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2009 年12 月31 日,“期末”系指
2010 年6 月30 日,“本期”系指2010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上年同期”系指2009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一)货币资金
期末数 年初数
项 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外币金额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现 金 1,058,145.44 611,165.12
其中:人民币 1,058,145.44 611,165.12
银行存款 857,780,209.90 1,244,985,715.39
其中:人民币 856,951,372.45 1,242,023,710.84
美元 121,503.88 6.8215 828,837.45 433,789.95 6.8282 2,962,004.55
其他货币资金 112,985,331.74 232,089,356.29
其中:人民币 112,985,331.74 232,089,356.29
合 计 - - 971,823,687.08 1,477,686,236.80
其中:人民币 970,994,849.63 1,474,724,232.25
美元 121,503.88 6.8215 828,837.45 433,789.95 6.8282 2,962,004.55
1.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
项 目 期末数年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4,039,821.74 222,089,356.29
商业承兑汇票保证金 6,000,000.00
质押的银行存款 98,945,510.00 16,422,200.00
合 计 112,985,331.74 244,511,556.29
质押的银行存款说明:公司将应收票据142,226,350.00 元质押给深圳发展银行大沥支行,取得等额
银行承兑汇票。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未到期仍质押的应收票据金额为43,280,840.00 元,到期已解付
应收票据金额为98,945,510.00 元。由于公司开具的应付票据尚未到期,因此已解付收到的银行存款
98,945,510.00 元仍质押于深圳发展银行大沥支行。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 目 期末数 年初数
交易性债券投资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本年损益的金融资产 283,800.00 347,366.51
合 计 283,800.00 347,366.51
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 年4 月购入华夏银行东吴行业轮动基金,截
至2010 年6 月30 日,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基金份额为300,000.00 份,每份基金
公允价值为0.946 元,合计283,800.00 元。
(三)应收票据
票据类型 期末数 年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762,365,243.51 655,523,103.34
商业承兑汇票
合 计 762,365,243.51 655,523,1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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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公司将应收票据142,226,350.00 元质押给深圳发展银行大沥支行,取得等额银行承兑汇票。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未到期仍质押的应收票据金额为43,280,840.00 元。
出票单位或前手 出票日期 到期日 票面金额
烟台彤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10-1-12 2010-07-11 5,180,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0-02-08 2010-08-07 1,302,840.00
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2010-02-09 2010-08-09 2,000,000.00
包头市九原区东宇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2010-02-09 2010-08-09 7,500,000.00
宁波华辉磁业有限公 2010-02-09 2010-08-08 6,386,000.00
西安迈克森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0-02-03 2010-08-03 3,012,000.00
包头市九原区东宇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2010-02-05 2010-08-05 5,000,000.00
丹东金龙稀土有限公司 2010-01-26 2010-07-26 4,100,000.00
丹东金龙稀土有限公司 2010-01-26 2010-07-26 4,100,000.00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0-02-05 2010-08-05 2,400,000.00
慈溪市新虹实业有限公司 2010-02-08 2010-08-08 2,300,000.00
合 计 43,280,840.00
2.期末已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公司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44,646,000.00 元。
贴现单位 到期日区间 金额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3 个月以内 7,900,000.00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3-6 个月 13,645,000.00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个月以内 12,309,000.00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 个月 10,792,000.00
合 计 44,646,000.00
3.期末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母公司及各子公司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181,629,945.22 元。
票据类型 到期日区间 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3个月以内 85,209,850.50
银行承兑汇票 3-6个月 96,420,094.72
合 计 181,629,945.22
其中金额前五名出票单位情况如下:
金额
出票单位
到期日3 个月以内到期日3-6 个月 合计
宁波展杰磁材材料有限公司 16,686,000.00 25,000,000.00 41,686,000.00
包头市九原区东宇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12,500,000.00 2,100,000.00 14,600,000.00
丹东金龙稀土有限公司 8,200,000.00 1,600,000.00 9,800,000.00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 550,000.00 5,550,000.00
慈溪市新虹实业有限公司 2,300,000.00 2,000,000.00 4,300,000.00
合 计 44,686,000.00 31,250,000.00 75,936,000.00
4.期末应收票据中无应收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票据。
5.期末应收票据中无应收关联方票据。
(四)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构成
期末数 年初数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239,925,415.85 80.24% 5.00% 11,996,270.79 292,019,795.05 84.62% 5.00% 14,600,989.75
1-2 年 19,919,609.72 6.66% 10.27% 2,045,743.92 16,650,170.82 4.82% 10.27% 1,710,404.69
2-3 年 4,932,955.62 1.65% 59.51% 2,935,601.89 4,675,485.34 1.36% 59.51% 2,782,541.02
3-4 年 3,092,613.23 1.04% 40.00% 1,237,045.29 2,753,102.63 0.80% 40.00% 1,101,2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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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数 年初数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4-5 年 3,653,820.22 1.22% 80.73% 2,949,729.07 3,741,551.84 1.08% 80.73% 3,020,668.56
5 年以上 27,480,973.77 9.19% 100.00% 27,480,973.77 25,274,147.29 7.32% 100.00% 25,274,147.29
合计 299,005,388.41 100.00% 48,645,364.73 345,114,252.97 100.00% 48,489,992.37
期末数 年初数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且单
独计提减值准备
单项金额非重大且
单独计提减值准备
3,922,367.07 1.31% 100.00% 3,922,367.07 3,922,367.07 1.14% 100.00% 3,922,367.07
其他划分为类似信
用风险特征的组合
295,083,021.34 98.69% 15.16% 44,722,997.66 341,191,885.90 98.86% 13.06% 44,567,625.30
其中:单项金额
重大
44,129,882.97 40.01% 5.00% 2,206,494.15 108,539,583.78 31.45% 5.00% 5,426,979.19
单项金额
非重大
250,953,138.37 58.42% 16.94% 42,516,503.51 232,652,302.12 67.41% 16.82% 39,140,646.11
合计 299,005,388.41 100.00% 48,645,364.73 345,114,252.97 100.00% 48,489,992.37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变动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间
年初
账面余额 计提 企业合并转回转销
期末
账面余额
2010年1-6月 48,489,992.37 1,315,538.78 1,160,166.42 48,645,364.73
3.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目内容 账面余额计提比例坏账准备金额 理由
北京艾德信达 2,112,013.58 100% 2,112,013.58 难以收回
广州市万易通电池有限公司 769,125.00 100% 769,125.00 难以收回
珠海市凌浩电池有限公司 334,301.00 100% 334,301.00 难以收回
深圳市迅雷电池有限公司 322,070.00 100% 322,070.00 难以收回
中发稀土厂 137,135.45 100% 137,135.45 难以收回
其他金额较小但单独计提的款项 247,722.04 100% 247,722.04 难以收回
合 计 3,922,367.07 3,922,367.07
4.本期无以前年度已全额或大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本年又全额或部分收回的应收账款。
5.本期无核销的应收账款。
6.期末应收账款中无应收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期末数 年初数
股东名称
账面余额计提坏账金额账面余额 计提坏账金额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77,985.46 28,899.27
7.期末无应收关联方账款。。
8.期末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名合计44,129,882.97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14.76%。
(五)预付款项
1.账龄分析
期末数 年初数
账 龄
金额占总额比例金额 占总额比例
1 年以内(含1 年) 96,252,224.44 84.06% 67,755,554.49 71.85%
1-2 年(含2 年) 12,700,983.51 11.09% 22,369,212.51 23.72%
2-3 年(含3 年) 2,904,096.16 2.54% 382,503.43 0.41%
3 年以上 2,644,239.46 2.31% 3,790,479.15 4.02%
合 计 114,501,543.57 100.00% 94,297,749.58 100.00%
2.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预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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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金 额未及时结算的原因
马东华工程队 7,194,273.00 工程款,项目未完成
包头市青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45,406.20 设备制造周期较长
3.期末金额较大的预付账款
(1)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前五名欠款单位期末余额合计为29,421,088.56 元,占全部预付款项期
末余额25.69%。
(2)预付款项主要单位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欠款金额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甘肃金川公司 供应商 11,325,059.36 1 年以内 材料款
马东华工程队 承包商 7,194,273.00 2 年以内 工程项目未完成
鄂尔多斯三盛公司 供应商 6,356,350.00 1 年以内 货款
内蒙古包头兴业集团兴玉建筑公司 承包商 2,500,000.00 1 年以内 工程款
包头市青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供应商 2,045,406.20 2 年以内 设备款
4.期末预付款项中预付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股东的款项为3,301,889.02 元。
期末数 年初数
股东名称
账面余额计提坏账金额账面余额 计提坏账金额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01,889.02 1,932,522.29
5.期末预付关联方款项为3,301,889.02 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的2.88%,详见附注八。
(六)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构成
期末数 年初数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
备
计提比
例
坏账准备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13,129,265.41 68.96% 5.00% 5,656,463.27 88,917,240.36 61.11% 5.00% 4,445,862.02
1-2 年 26,265,450.43 16.01% 10.00% 2,626,545.04 27,559,675.61 18.94% 11.07% 3,050,920.05
2-3 年 13,079,259.58 7.97% 20.15% 2,635,470.81 16,620,879.04 11.42% 20.15% 3,349,386.62
3-4 年 1,165,931.36 0.71% 40.00% 466,372.55 1,157,504.89 0.81% 53.51% 619,395.02
4-5 年 1,012,802.23 0.62% 80.03% 810,545.62 1,833,345.08 1.26% 80.03% 1,467,176.06
5 年以上 9,405,202.00 5.73% 100.00% 9,405,202.00 9,405,202.00 6.46% 100.00% 9,405,202.00
合计 164,057,911.01 100.00% 21,600,599.29 145,493,846.98 100.00% 22,337,941.77
期末数 年初数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且单
独计提减值准备
单项金额非重大且
单独计提减值准备
622,393.60 0.38% 100.00% 622,393.60
622,393.60 0.43% 100.00% 622,393.60
其他划分为类似信
用风险特征的组合
163,435,517.41 99.62% 14.07% 20,978,205.69 144,871,453.38 99.57% 14.99% 21,715,548.17
其中:单项金额
重大
65,392,159.21 39.86% 5.00% 3,269,607.96 89,814,581.84 61.73% 7.03% 6,316,711.44
单项金额
非重大
98,043,358.20 59.76% 18.06% 17,708,597.73 55,056,871.54 37.84% 27.97% 15,398,836.73
合计 164,057,911.01 100.00% 21,600,599.29 145,493,846.98 100.00% 22,337,941.77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变动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间
年初
账面余额 计提 企业合并转回转销
期末
账面余额
2010 年
1-6 月 22,337,941.77
737,342.48
21,600,599.29
3.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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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目内容 账面余额计提比例坏账准备金额 理由
账龄较长预付款项转入 245,424.60 100.00% 245,424.60 难以收回
其他金额较小但单独计提的款项 376,969.00 100.00% 376,969.00 难以收回
合 计 622,393.60 622,393.60
4.无以前年度已全额或大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又全额或部分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5.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6.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7.期末无应收关联方款项。
8.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名合计 65,392,159.21 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39.86%。
(七)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数 期初数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127,657,394.42 695,906.56 133,252,748.21 695,906.56
在产品 234,462,504.63 3,901,776.42 183,495,253.84 3,901,776.42
产成品 72,451,916.60 1,146,572.89 45,660,100.39 1,146,572.89
库存商品 772,305,731.55 21,412,598.67 1,070,985,315.59 21,414,129.12
周转材料 473,561.79 - 1,149,899.82
委托加工物资 9,235,869.49 - 11,483,356.56
自制半成品 1,095,485.90 - 34,790,508.15
合 计 1,217,682,464.38 27,156,854.54 1,480,817,182.56 27,158,384.99
1.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项 目
年初
账面余额 计提企业合并转回转销
期末
账面余额
原材料 695,906.56 695,906.56
在产品 3,901,776.42 3,901,776.42
产成品 1,146,572.89 1,146,572.89
库存商品 21,414,129.12 1,530.45 21,412,598.67
合 计 27,158,384.99 1,530.45 27,156,854.54
(八)长期股权投资
期末数 年初数
项 目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232,631,095.96 32,388,797.94
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 232,531,095.96 32,388,797.94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4,611,800.00 400,000.00 14,611,800.00 400,000.00
合 计 247,142,895.96 400,000.00 47,000,597.94 400,000.00
1.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主要信息(金额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定
代表人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本公司
持股比例
本公司在被投资
单位表决权比例
内蒙古昭和稀土高科新材
料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 包头 海老沼彰制造 10亿日元30% 30%
淄博慧凯丰化工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淄博 许维农 制造 3,400.00 24.5% 24.5%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包头 孟志泉 制造 50,000.00 40% 40%
2010 年3 月21 日,母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与新奥博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合资协
议,共同出资设立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其中包钢稀土以现金出资2 亿元,占合资公司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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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资本的40%,新奥博为技术有限公司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0%。根据协议,合资公司成立15 个工
作日内,新奥博为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向新奥资本管理公司及核心团队转让30%的股权,从而使包钢稀土
达到相对控股。截止报告期末,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仍未办理好股权转让手续,因此,报
告期末公司未能将其列入子公司范畴,暂按联营企业权益法核算。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末
资产总额
期末
负债总额
本期营业
收入总额
本期净利润关联关系
组织机构
代码
内蒙古昭和稀土高科新材
料有限公司
77,770,169.34 7,422,664.48 63,401,242.38 2,017,636.38
联营企业 74385461-3
淄博慧凯丰化工有限公司
217,645,259.62 165,006,549.09 162,847,598.94 -1,397,030.54 联营企业 76971412-5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517,850,812.07 114,648.87 32,820.51 -301,801.03 联营企业 55284592-5
被投资单位与公司会计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期权益增减额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金额年初余额
合 计其中:现金红利
期末余额
内蒙古昭和稀土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21,028,350.00 20,086,326.67 605,290.91 20,691,617.58
淄博慧凯丰化工有限公司 16,680,000.00 12,302,471.27 -342,272.48 11,960,198.79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120,720.41 199,879,279.59
合 计 237,708,350.00 32,388,797.94 142,298.02 232,531,095.96
3.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金额年初余额本期增减额期末余额
本期分回
现金红利
包头市博阳淀粉制品有限公司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包钢稀土林峰科技有限公司 4,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淄博市临淄区南王信用社 1,286,075.00 1,280,000.00 1,280,000.00
104,476.48
包头黄河高新塑材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烟台首钢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300,000.00 5,300,000.00 5,300,000.00
深圳冶金公司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沙迪克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包头市郊区国庆信用社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包头市郊区古城湾信用社 103,000.00 103,000.00 103,000.00
内蒙古众志粉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98,800.00 998,800.00 998,800.00
合 计 14,617,875.00 14,611,800.00 14,611,800.00 104,476.48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年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计提原因
包头市博阳淀粉制品有限公司 300,000.00 300,000.00 停业
深圳冶金公司 100,000.00 100,000.00
合 计 400,000.00 4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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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投资性房地产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项 目 年初数 购置
自用房地产
或存货转入
本年折旧
或摊销
处置
转为自用
房地产
期末数
一、原价合计 22,462,486.77 22,462,486.77
1.房屋、建筑物 13,363,897.94 13,363,897.94
2.土地使用权 9,098,588.83 9,098,588.83
二、累计折旧或累计摊
销合计
2,829,419.04 263,796.00 3,093,215.04
1.房屋、建筑物 1,721,202.75 172,810.08 1,894,012.83
2.土地使用权 1,108,216.29 90,985.92 1,199,202.21
三、投资性房地产账面
价值合计
19,633,067.73 -263,796.00 19,369,271.73
1.房屋、建筑物 11,642,695.19 -172,810.08 11,469,885.11
2.土地使用权 7,990,372.54 -90,985.92 7,899,386.62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年末不存在减值的迹象。
(十)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
1.固定资产原价
本期增加
类 别 年初数
购建企业合并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房屋建筑物 869,995,491.84 9,022,778.79 879,018,270.63
机器设备 882,503,177.08 44,312,966.66 178,090.00 926,638,053.74
运输设备 53,059,907.51 4,490,275.34 44,481.00 57,505,701.85
电子设备 642,115,873.22 11,334,226.09 22,235.00 653,427,864.31
合 计 2,447,674,449.65 69,160,246.88 244,806.00 2,516,589,890.53
其中:本年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价为44,100,225.10 元。
期末抵押或担保的固定资产原价为357,642,430.68 元,详见附注十。
2.累计折旧
本期增加
类 别 年初数
计提企业合并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房屋建筑物 207,895,644.55 12,275,816.84 220,171,461.39
机器设备 296,996,404.94 38,999,559.36 109,733.61 335,886,230.69
运输设备 20,461,478.32 4,181,659.00 13,407.10 24,629,730.22
电子设备 203,703,039.32 11,879,526.07 21,233.54 215,561,331.85
合 计 729,056,567.13 67,336,561.27 144,374.25 796,248,754.15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增加
类 别 年初数
提取企业合并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房屋建筑物 1,220,268.91 1,220,268.91
机器设备 46,592,313.34 46,592,313.34
运输设备 248,837.70 248,837.70
电子设备
合 计 48,061,419.95 48,061,4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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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类 别 年初数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期末数
房屋建筑物 660,879,578.38 9,022,778.79 12,275,816.84 657,626,540.33
机器设备 538,914,458.80 44,312,966.66 39,067,915.75 544,159,509.71
运输设备 32,349,591.49 4,490,275.34 4,212,732.90 32,627,133.93
电子设备 438,412,833.90 11,334,226.09 11,880,527.53 437,866,532.46
合 计 1,670,556,462.57 69,160,246.88 67,436,993.02 1,672,279,716.43
5.期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类 别 账面原价 累计折旧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376,436,474.15 135,205,067.38 241,231,406.77
由于分公司使用的土地多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导致相应公司在其
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建筑物无法办理房产证,相关事项正在完善之中。
6.用于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
类 别 账面原价 累计折旧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98,503,368.70 20,537,076.78 77,966,291.92
电子设备 157,933,251.71 56,704,097.95 157,933,251.71
(十一)在建工程
期末数 年初数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危险废弃物处置工程 142,190,159.54 142,190,159.54 106,561,345.66 106,561,345.66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线 34,513,179.98 34,513,179.98 49,469,064.38 49,469,064.38
冶炼厂技改工程 26,363,561.42 26,363,561.42 23,042,116.34 23,042,116.34
和发生产车间工程 23,768,366.14 23,768,366.14 19,275,774.72 19,275,774.72
稀选厂技改工程 27,061,594.30 27,061,594.30 18,267,161.35 18,267,161.35
高岭土公司综合楼工程 15,226,414.20 15,226,414.20 15,226,414.20 15,226,414.20
和发公司煤气锅炉 11,441,351.08 11,441,351.08 11,441,351.08 11,441,351.08
母公司办公楼 10,125,956.91 10,125,956.91
华美公司土地补偿款 10,096,400.00 10,096,400.00 10,096,400.00 10,096,400.00
国贸仓库 3,362,442.00 3,362,442.00 6,219,438.00 6,219,438.00
和发公司回转窑工程 9,415,318.03 9,415,318.03 4,047,355.84 4,047,355.84
中心能力建设 5,095,818.48 5,095,818.48 3,631,709.38 3,631,709.38
和发公司煤气站工程 2,445,755.09 2,445,755.09 2,445,755.09 2,445,755.09
选矿厂工程 2,132,502.99 2,132,502.99 2,132,502.99 2,132,502.99
母公司节能减排工程 1,164,160.21 1,164,160.21
瑞鑫公司一车间搬迁 858,918.51 858,918.51 858,918.51 858,918.51
清美公司异地搬迁工程 7,949,111.49 7,949,111.49 818,136.00 818,136.00
需安装设备 92,289.39 92,289.39 92,289.39 92,289.39
三吉利薄带炉 4,495,726.50 4,495,726.50
三吉利厂房工程 3,824,722.85 3,824,722.85
小额零星工程 5,318,636.48 5,318,636.48 5,062,930.48 5,062,930.48
合 计 335,652,268.47 335,652,268.47 289,978,780.53 289,978,78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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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工程项目名称 预算数
(万元) 年初数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
固定资产
期年
其他减少 期末数 工程
进度
资金
来
源
危险废弃物处置工程 106,561,345.66 35,628,813.88 142,190,159.54 90% 国债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
生产线 79305 49,469,064.38 9,293,431.71 24,249,316.11 34,513,179.98 自筹
冶炼厂技改工程 6910 23,042,116.34 4,993,883.49 1,672,438.41 26,363,561.42 90% 自筹
和发生产车间工程 19,275,774.72 4,492,591.42 23,768,366.14 自筹
稀选厂技改工程 5401 18,267,161.35 3,363,072.49 773,365.49 20,856,868.35 95% 自筹
高岭土公司综合楼工程 15,226,414.20 15,226,414.20 自筹
和发公司煤气锅炉 11,441,351.08 11,441,351.08 自筹
母公司办公楼 10,125,956.91 1,048,469.40 11,174,426.31 自筹
华美公司土地补偿款 10,096,400.00 10,096,400.00 自筹
国贸仓库 6,219,438.00 1,393,976.00 4,250,972.00 3,362,442.00 自筹
和发公司回转窑工程 4,047,355.84 5,367,962.19 9,415,318.03 95% 自筹
中心能力建设 3,631,709.38 1,464,109.10 5,095,818.48 拨款
和发公司煤气站工程 2,445,755.09 2,445,755.09 自筹
选矿厂工程 2,132,502.99 2,132,502.99 自筹
母公司节能减排工程 1,164,160.21 9,399.00 1,173,559.21 自筹
瑞鑫公司一车间搬迁 858,918.51 858,918.51 自筹
清美公司异地搬迁工程 5000 818,136.00 7,130,975.49 7,949,111.49 自筹
稀选三车间储矿车间 1,511,316.00 1,511,316.00 自筹
稀选四车间改造工程 421,488.00 421,488.00 自筹
稀选办公楼 4,271,921.95 4,271,921.95 自筹
三吉利薄带炉 4,495,726.50 4,495,726.50 自筹
三吉利厂房工程 3,824,722.85 3,824,722.85 自筹
需安装设备 92,289.39 92,289.39
小额零星工程 5,062,930.48 1,061,853.57 806,147.57 5,318,636.48
合 计 289,978,780.53 89,773,713.04 44,100,225.10 335,652,268.47
2.本期无计入工程成本的资本化借款费用。
3.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期末不存在减值的迹象。
(十二)工程物资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类 别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钢 材 4,295,375.36 4,295,375.36
合 计 4,295,375.36 4,295,375.36
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因排污工程购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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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原价
项目名称 年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期末数
软件 143,833.32 143,833.32
专利技术 8,257,279.56 8,257,279.56
专有技术 1,000,000.00 1,000,000.00
日本三樱公司电池技术 11,337,807.56 11,337,807.56
贮氢合金制造技术 48,947,256.64 48,947,256.64
动力电池制造技术 40,444,406.45 40,444,406.45
电池极板制造技术 38,060,740.40 38,060,740.40
土地使用权 201,326,583.86 127,000.00 201,453,583.86
合 计 349,517,907.79 127,000.00 349,644,907.79
2.累计摊销
项目名称 年初数 本期增加本期摊销本期减少 期末数
软件 95,933.41 5,189.73 101,123.14
专利技术 6,180,440.42 248,738.72 6,429,179.14
专有技术 852,355.50 41,117.50 893,473.00
日本三樱公司电池技术 2,474,802.61 1,146,172.68 3,620,975.29
贮氢合金制造技术 32,631,504.80 2,608,936.61 35,240,441.41
动力电池制造技术 2,796,055.11 297,205.62 3,093,260.73
电池极板制造技术 2,959,095.28 408,773.00 3,367,868.28
土地使用权 14,357,955.86 1,897,004.10 16,254,959.96
合 计 62,348,142.99 6,653,137.96 - 69,001,280.95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项目名称 年初数 本期增加本期提取本期减少 期末数
动力电池制造技术 36,114,306.45 36,114,306.45
电池极板制造技术 30,008,840.40 30,008,840.40
合 计 66,123,146.85 66,123,146.85
4.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项目名称 年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期末数
软件 47,899.91 5,189.73 42,710.18
专利技术 2,076,839.14 248,738.72 1,828,100.42
专有技术 147,644.50 41,117.50 106,527.00
日本三樱公司电池技术 8,863,004.95 1,146,172.68 7,716,832.27
贮氢合金制造技术 16,315,751.84 2,608,936.61 13,706,815.23
动力电池制造技术 1,534,044.89 297,205.62 1,236,839.27
电池极板制造技术 5,092,804.72 408,773.00 4,684,031.72
土地使用权 186,968,628.00 127,000.00 1,897,004.10 185,198,623.90
合 计 221,046,617.95 127,000.00 6,653,137.96 214,520,479.99
期末用于抵押或担保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28,085,195.56 元,详见附注十。
(十四)开发支出
本期转出数
类 别 年初数 本期增加
计入当期损益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金额
期末数
开发支出 11,992,387.47 5,837,522.29 17,829,909.76
合 计 11,992,387.47 5,837,522.29 17,829,90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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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年初数本期增加本期摊销其他减少 期末数
租赁房屋装修 1,338,219.08 138,545.50 1,199,673.58
P507 萃取剂、磺化煤油68,744,673.45 1,234,951.20 67,509,722.25
压槽材料 4,188,457.13 659,423.94 3,529,033.19
瑞鑫公司试车材料 4,397,831.22 1,027,241.22 3,370,590.00
合 计 78,669,180.88 3,060,161.86 75,609,019.02
(十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期末数年初数
资产减值准备(坏账准备) 14,817,734.77 15,105,261.44
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 3,293,394.67 3,293,394.67
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合 计 18,111,129.44 18,398,656.11
引起暂时性差异的资产或负债项目对应的暂时性差异金额
项 目 期末数期初数
坏账准备 85,054,570.69 89,549,593.24
存货跌价准备 21,512,434.64 21,512,434.6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期末数年初数
债务重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412.98 5,412.98
合 计 5,412.98 5,412.98
引起暂时性差异的资产或负债项目对应的暂时性差异金额
项 目 期末数年初数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7,366.51 27,366.51
(十七)其他非流动资产
类别及内容 期末数年初数
储备物资 598,960,917.37
瑞和公司清算资产 1,055,500.00 1,055,500.00
合 计 600,016,417.37 1,055,5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598,960,917.37 元,增加原因为:子公司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正式实施稀土产品战略收储计划,增加储备物资。
(十八)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项目 年初数
计提企业合并转回转销
期末数
坏账准备 70,827,934.14 581,970.12 70,245,,964.02
存货跌价准备 27,158,384.99 1,530.45 27,156,854.54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00,000.00 400,00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8,061,419.95 48,061,419.9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66,123,146.85 66,123,146.85
合计 212,570,885.93 211,987,38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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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的构成
借款类别 期末数期初数
信用借款 330,000,000.00 100,000,000.00
质押借款 39,900,000.00 11,900,000.00
抵押借款 280,000,000.00 245,000,000.00
保证借款 736,000,000.00 809,000,000.00
商业汇票贴现 44,646,000.00 344,967,060.00
信用证融资 3,500,000.00
合 计 1,430,546,000.00 1,514,367,060.00
2.信用借款的说明:
公司在农业银行包头黄河支行取得信用借款100,000,000.00 元;在浦发银行包头支行
取得信用借款50,000,000.00 元;在招商银行包头支行取得信用借款100,000,000.00 元;在
深圳发展银行佛山大沥支行取得信用借款50,000,000.00 元;在兴业银行呼市分行取得信用
借款30,000,000.00 元。
3.质押借款的说明:
2009 年9 月,子公司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
市银河广场支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以应收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的款项申请办理国内保理业务。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
头市银河广场支行取得借款39,900,000.00 元。
4.抵押借款的说明:
(1)2008 年4 月9 日,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对2009 年12 月22 日至2011 年12 月22 日发放的
贷款进行担保,包头豪仕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40,000
万元。质押物:华美公司股权价值7,532.44 万元,土地使用权价值5,545.88 万元。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从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取得人民币借款
250,000,000.00 元。
(2)2009 年9 月17 日,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济南分行签订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对2009 年8 月31 日至2010 年8 月31 日发放的贷
款进行担保,最高保证额为1670 万元,抵押物中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3046.68 万元。截至
2010 年6 月30 日,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
取得人民币借款15,000,000.00 元。
(3) 2010 年6 月16 日,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工行临淄分行签
订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对2010 年5 月31 日至2011 年5 月31 日发放的贷款进行担保,
最高保证额为1500 万元,抵押物中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2425.70 万元。截至2010 年6 月
30 日,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工行临淄分行取得人民币借款
11,000,000.00 元。
(4)2009 年8 月25 日,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
分行签订抵押合同,对2009 年9 月16 日取得的贷款进行担保,抵押物中土地使用权评估
价值928 万元,房屋所有权评估价值756 万元。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北京三吉利新材
料有限公司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取得人民币借款4,000,000.00 元。
5.保证借款的说明:
(1)母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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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极板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包商银行利通支行取得保证借款50,000,000.00 元。
(2)母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内蒙古包钢和发稀
土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中国农业银行包头市九原支行取得保证借款
26,000,000.00 元。
(3)母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在光大银行青岛分行取得借款20,000,000.00 元。
(4)淄博隆基工贸有限公司、淄博慧凯丰化工有限公司联合为子公司淄博灵芝化工有
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淄博区临淄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取得借款20,000,000.00 元;
山东齐鲁石化建设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在
中国农业银行淄博市临淄区支行取得借款20,000,000.00 元。
(5)母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取得保证借款200,000,000.00
元;在招商银行包头支行取得保证借款100,000,000.00 元;在中信银行包头分行取得保证
借款100,000,000.00 元;在中行包头分行取得保证借款100,000,000.00 元;在兴业银行呼市
分行取得保证借款100,000,000.00 元。
6.商业汇票贴现的说明: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子公司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44,646,000.00 元。
贴现单位 到期日区间 金额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3 个月以内 7,900,000.00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3-6 个月 13,645,000.00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个月以内 12,309,000.00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 个月 10,792,000.00
合 计 44,646,000.00
(二十)应付票据
票据类型 期末数年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160,816,171.74 397,366,731.41
商业承兑汇票 7,000,000.00
合 计 160,816,171.74 404,366,731.41
1.期末余额中无应付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票据。
2.应付票据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243,550,559.67 元,减少比例为60.23%,减少原因为:本期公司
销售情况较好,资金相对充裕,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相应减少。
(二十一)应付账款
期末数 年初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占总额比例账面余额 占总额比例
1 年以内 254,397,845.42 76.80% 272,277,440.13 76.21%
1-2 年 41,622,179.07 12.57% 47,588,266.66 13.32%
2-3 年 16,581,882.53 5.01% 19,232,637.15 5.39%
3 年以上 18,645,134.63 5.63% 18,156,926.27 5.08%
合 计 331,247,041.65 100% 357,255,270.21 100.00%
1.期末余额中应付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为28,418,385.79
元。
单位名称 期末数年初数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8,418,385.79 30,038,680.58
2. 期末应付关联方款项为28,418,385.79 元,占期末应付账款总金额的8.58%,详见
本附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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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债权人 金额未偿还原因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710,110.38 货款未付
内蒙古包钢稀土林峰科技有限公司 11,132,740.00 货款未付
甘肃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00 货款未付
包头市鑫誉物资有限公司 1,663,298.76 货款未付
内蒙古东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764,750.00 货款未付
(二十二)预收款项
期末数 年初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占总额比例账面余额 占总额比例
1 年以内 211,120,818.99 98.21% 160,731,393.76 94.42%
1-2 年 379,678.65 0.18% 4,115,965.27 2.42%
2-3 年 376,218.41 0.18% 1,394,581.28 0.82%
3 年以上 3,102,988.62 1.44% 3,985,823.75 2.34%
合 计 214,979,704.67 100.00% 170,227,764.06 100.00%
1.期末余额中无预收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2.期末无预收关联方款项。
3.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预收款项
债权人 金额未结转原因
全南晶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530,000.00 合同未执行完毕
山东中凯稀土材料有限公 1,492,820.00 合同未执行完毕
宜兴新威利成稀土有限公司 762,888.66 合同未执行完毕
乐山盛和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530,000.00 合同未执行完毕
(二十三)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年初数本期增加本期支付 期末数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2,442,901.43 131,626,948.68 130,526,907.43 33,542,942.68
二、职工福利费
三、社会保险费 6,932,664.71 28,786,751.33 28,310,775.78 7,408,640.26
其中:A、医疗保险费 4,166,832.38 8,415,887.76 8,351,034.79 4,231,685.35
B、基本养老保险费 1,579,554.06 17,305,552.14 17,315,314.11 1,569,792.09
C、年金缴费 6,057.00 6,057.00
D、失业保险费 953,508.03 1,400,395.36 1,317,491.85 1,036,411.54
E、工伤保险费 87,226.59 826,601.78 801,613.35 112,215.02
F、生育保险费 32,998.30 530,956.66 519,071.68 44,883.64
四、住房公积金 25,889.66 3,876,876.00 3,850,111.00 52,654.66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3,965,223.52 4,505,589.10 3,147,282.28 15,323,530.34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78,180.00 78,180.00
八、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112,055.43 112,055.43
九、其 他
合 计 53,478,734.75 168,874,345.11 165,913,256.49 56,439,823.37
(二十四)应交税费
税 种 计缴标准 期末数年初数
增值税 17% -99,792,325.89 -163,647,263.92
营业税 5% 28,320.65 42,697.46
城建税 7%、5% 1,703,848.85 837,551.51
企业所得税 25%、15% 27,599,470.10 38,878,454.91
个人所得税 3,012,414.30 2,912,052.36
资源税 73,775.07 35,38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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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种 计缴标准 期末数年初数
水利基金 0.1% 6,239.10 15,269.81
印花税 128,900.80 165,770.85
教育费附加 3% 706,521.41 409,306.14
地方教育费附加 1% 252,466.44 171,972.23
房产税 12%、1.2% 162,834.45 58,668.16
土地使用税 318,438.72 196,772.09
关 税 188,128.45 188,128.45
其他 793.33 317.33
合 计 -65,610,174.22 -119,734,917.19
应交税费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54,124,742.97 元,增加比例为45.20%,增加原因为:本期公司销售收
入大幅增长,销项税金增加,期初留抵进项税金减少。
(二十五)应付股利
投资者名称或类别 期末数年初数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709,569.10
灵芝稀土少数股东 17,035,516.28 17,035,516.28
合 计 32,745,085.38 17,035,516.28
应付股利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15,709,569.10 元,增加比例为92.22%,增加原因为:母公司本期派发
现金股利尚未支付给大股东包钢集团公司。
(二十六)其他应付款
项 目 期末数年初数
1 年以内 151,621,849.77 33,030,382.09
1 年以上 33,952,020.78 129,436,470.43
合 计 185,573,870.55 162,466,852.52
其中:预提费用 12,837,057.63 2,712,462.28
1.期末余额中应付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股东的款项为30,000,000.00
元。
单位名称 期末数年初数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 30,000,000.00
2. 期末余额中欠关联方款项为30,000,000.00 元,占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16.22%,详
见本附注八。
3.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
项 目 金 额未偿还原因 备注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 债权人未催收 瑞鑫公司
包头豪仕投资有限公司 20,536,900.00 债权人未催收 华美公司
固阳永圣祥矿业有限公司 15,837,755.15 债权人未催收 华美公司
包头市森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6,708,110.08 债权人未催收 华美公司
包头市灿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4,125,076.00 债权人未催收 华美公司
马永茂 3,566,991.15 债权人未催收 华美公司
4.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
项 目 金 额性质或内容 备注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 借款 瑞鑫公司
包头豪仕投资有限公司 20,536,900.00 借款 华美公司
固阳永圣祥矿业有限公司 15,837,755.15 借款 华美公司
包头市森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6,708,110.08 借款 华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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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金 额性质或内容 备注
包头市灿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4,125,076.00 借款 华美公司
马永茂 3,566,991.15 借款 华美公司
5.按费用类别列示预提费用
费用类别 期末数期初数期末结余原因
维修费 6,009,712.54 本期计提未支付完毕
运 费 5,444,177.58 745,402.68 本期计提未支付完毕
借款利息 726,410.71
电 费 201,229.66 517,777.37 本期计提未支付完毕
蒸汽费 268,991.18
代理费(关税) 402,245.55 240,000.00 本期计提未支付完毕
排污费 772,289.80 200,000.00 本期计提未支付完毕
加工费 7,402.50 13,880.34 本期计提未支付完毕
合 计 12,837,057.63 2,712,462.28
(二十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期末数年初数
长期应付款 1,500,000.00 1,500,000.00
合 计 1,500,000.00 1,500,000.00
2007 年,子公司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原股东华盈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贷给包头市
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稀土发展资金1,500,000.00 元,借款条件为基金专项用于“高纯无水
氯化镧、氯化铈生产线扩建项目建设”,协议约定按年收取5%的基金管理费,三年后归还
本金。此笔长期应付款将于2010 年12 月30 日到期。
(二十八)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或内容 期末数年初数
短期融资券 306,300,000.00 709,000,000.00
合 计 306,300,000.00 709,000,000.00
2009 年5 月6 日,公司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
注[2009]CP37 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70,000
万元,在两年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由兴业银行主承销。公司于2009 年5 月发行首期短期
融资券40,000 万元,报告期末已到期还本付息;2009 年11 月发行第二期短期融资券30,000
万元,期限一年。根据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公司累计提取短期融资券应付利息630.00
万元。
(二十九)长期借款
借款类别 期末数年初数
信用借款 670,999,861.33 521,301,512.33
保证借款 100,000,000.00
合 计 770,999,861.33 521,301,512.33
期末数 年初数
贷款单位
借款
起始日
借款
终止日 利率 币种外币金额 折合人民币利率币种外币金额 折合人民币
东海贸易株式
会社
2008-10-21 2011-10-19 4% 美元520,000.00 3,550,664.00 4% 美元520,000.00 3,550,664.00
包钢集团 人民币6,515,473.97 人民币 6,515,473.97
包头财政局 2002 年 2027 年 日元152,277,986.00
10,933,723.36 日元152,277,986.00 11,235,37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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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数 年初数
贷款单位
借款
起始日
借款
终止日 利率 币种外币金额 折合人民币利率币种外币金额 折合人民币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包头支行
2009-6-11 2012-6-8 4.86% 人民币200,000,000.00 200,000,000.00
民生银行总行 2009-6-19 2012-6-19 4.86% 人民币200,000,000.00 200,000,000.00
交通银行包头
市开发区支行
2009-7-24 2014-7-24 5.18% 人民币100,000,000.00 100,000,000.00
交通银行包头
市开发区支行
2010-5-25 2013-5-24 4.86% 人民币100,000,000.00
中国银行包头
开发区支行
2010-4-09 2013-4-09 4.86% 人民币100,000,000.00
华夏银行呼市
分行
2010-5-31 2012-5-17 4.86% 人民币50,000,000.00
合 计
770,999,861.33
521,301,512.33
1、母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交通银行包头开发区支行取得保证借款100,000,000.00 元。
2、长期借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249,698,349.00 元,增加比例为47.90%,增加原因为:母公司
与子公司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增加长期借款。
(三十)长期应付款
项 目 付款期限 期末数年初数
国债贷款 1,650,000.00 1,650,000.00
合 计 1,650,000.00 1,650,000.00
借款单位 期限利率初始金额应计利息 期末余额
包头市财政局 15年5% 1,650,000.00 1,650,000.00
合 计 1,650,000.00 1,650,000.00
1.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2.包头市财政局将国债资金1,650,000.00 元转贷给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借款条件为转贷资金专项用于纳米级稀土氧化物和复合物项目,协议约定转贷资金的还本
付息期限为15 年,前4 年为宽限期,从第5 年开始归还本金。
(三十一)专项应付款
拨款项目名称 年初数本期新增本期结转 期末数
内蒙古包头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建设
114,885,500.00
33,762,000.00 148,647,500.00
稀土研究院课题研究经费 25,960,253.48 6,143,935.72 32,104,189.20
稀土精矿湿法冶炼清洁生产项目 5,000,000.00 5,000,000.00
包头市韩庆坝铬渣污染治理工程 4,000,000.00 4,000,000.00
纳米级稀土氧化物和复合物 3,290,000.00 3,290,000.00
钕铁硼永磁材料产业化开发 1,500,000.00 1,500,000.00
国家产业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补贴
资金
1,000,000.00 1,000,000.00
研发中心建设 520,000.00 520,000.00
稀土抗旱保水剂科研经费 500,000.00 500,000.00
复合储氢材料 498,483.22 498,483.22
新型La-Fe-B 系贮氢合金的应用
开发及产业化
300,000.00 300,000.00
特殊物化性状 199,394.50 199,39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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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款项目名称 年初数本期新增本期结转 期末数
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阴极材料中
试生产
150,000.00 150,000.00
包头市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示
范专项拨款
50,000.00 50,000.00
包头产学研合作示范企业 50,000.00 50,000.00
包头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专项 50,000.00 50,000.00
合 计 157,953,631.20 39,905,935.72 197,859,566.92
(三十二)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 目 期末数年初数
递延收益 23,505,174.22 16,544,722.22
合 计 23,505,174.22 16,544,722.22
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纳米晶稀土合金磁粉产业化示范项目已经完工,公
司将收到的相应拨款15,000,000.00 元结转至递延收益,并在工程形成资产的收益期内对应
结转损益。
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收到专项资金1,300,000.00 元,购置用于废酸回收
产业化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项目的设备,并按设备可使用年限对应结转损益90,277.78 元。
子公司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收到专项资金335,000.00 元,用于购置“节
能减排”型稀土抛光粉焙烧回转窑设计项目的设备。
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收到专项资金 6,960,452.00 元,用于1.5 万吨高性能磁性
材料项目的配套设备。
(三十三)股本
1.本公司已注册发行及实收股本如下:
期末数 年初数
股份类别
股数金额股数 金额
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 807,348,000 807,348,000.00 807,348,000 807,348,000.00
2.本年本公司股本变动金额如下:
年初数 本期变动增(+)减(-) 期末数
项 目
金额 比例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金额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14,191,382 38.92% 314,191,382 38.92%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314,191,382 38.92% 314,191,382 38.92%
2.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493,156,618 61.08% 493,156,618 61.0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493,156,618 61.08% 493,156,618 61.08%
3.股份总数 807,348,000 100.00% 807,348,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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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资本公积
项 目 年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期末数
1.股本溢价 301,904,228.27 301,904,228.27
(1)投资者投入的资本 236,995,352.95 236,995,352.95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影响 64,908,875.32 64,908,875.32
2.其他资本公积 6,513,562.22 6,513,562.22
(1)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 8,150,229.95 8,150,229.95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3)收购少数股东权益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7,634,143.52 -7,634,143.52
(4)其他 5,997,475.79 5,997,475.79
合 计 308,417,790.49 308,417,790.49
(三十五)专项储备
项 目 年初数本期提取本期使用 期末数
安全生产费 4,640,731.03 1,427,887.92 6,068,618.95
合 计 4,640,731.03 1,427,887.92 6,068,618.95
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年按财政部、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企[2006]478 号《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的相关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用期末结余 16,057,497.27 元,其中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部分金额为6,068,618.95 元,归属于少数股东部分金额为 9,988,878.32 元。
(三十六)盈余公积
项 目 年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155,807,764.67 155,807,764.67
任意盈余公积
其他盈余公积 4,606,501.97 4,606,501.97
合 计 160,414,266.64 160,414,266.64
其他盈余公积4,606,501.97 元系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归属母公司的盈余公积。
(三十七)未分配利润
项 目 金 额提取或分配比例
上年年末余额 415,252,828.7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本年年初余额 415,252,828.7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53,923,911.94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利润归还投资
应付优先股股利
应付普通股股利 40,367,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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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金 额提取或分配比例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加:其他转入
加: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本年年末余额 728,809,340.66
(三十八)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本期发生数 上年同期发生数
项 目
收入成本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316,310,824.95 1,333,836,387.98 885,984,866.99 784,318,558.12
其他业务 11,912,467.96 10,245,163.54 18,767,062.87 17,723,673.20
合 计 2,328,223,292.91 1,344,081,551.52 904,751,929.86 802,042,231.32
1.按业务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本期发生数 上年同期发生数
项 目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工 业 2,316,310,824.95 1,333,836,387.98 885,984,866.99 784,318,558.12
商 业
合 计 2,316,310,824.95 1,333,836,387.98 885,984,866.99 784,318,558.12
2.按产品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本期发生数 上年同期发生数
产品类别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稀土氧化物 1,039,807,935.25 562,305,123.05 386,757,448.03 333,152,865.73
稀土金属 624,348,871.02 365,244,089.55 199,595,187.61 176,721,579.11
其他稀土化合物 303,061,431.44 169,077,547.84 96,797,625.74 93,600,775.36
混合碳酸稀土 112,392,294.02 58,773,302.31 91,397,746.25 70,787,554.47
稀土功能材料 210,567,242.49 157,511,072.28 100,837,782.77 99,583,968.25
其 他 26,133,050.73 20,925,252.95 10,599,076.59 10,471,815.20
合 计 2,316,310,824.95 1,333,836,387.98 885,984,866.99 784,318,558.12
3.按地区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本期发生数 上年同期发生数
地区类别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国 内 2,203,967,834.96 1,265,575,680.04 863,809,782.92 766,423,332.48
国 外 112,342,989.99 68,260,707.94 22,175,084.07 17,895,225.64
合 计 2,316,310,824.95 1,333,836,387.98 885,984,866.99 784,318,558.12
4.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总额为988,297,165.08 元,占公司本期全部营业收入的42.45%。
(三十九)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计缴标准 本期发生数 上年同期发生数
营业税 5% 129,072.10 105,620.25
城建税 7%、5% 7,007,935.61 9,180,330.10
资源税 122,973.30
教育费附加 3%,1% 4,324,167.34 4,373,221.07
其他税费 9,011,815.42 1,161,247.10
合 计 20,595,963.77 14,820,4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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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数 上年同期发生数
1.销售费用 17,206,614.58 9,121,747.57
2.管理费用 169,779,920.30 157,834,579.72
3.财务费用 51,224,925.15 57,253,202.21
销售费用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发生数增加 8,084,867.01 元,增加比例为88.63%,增加的主要原
因为:报告期公司销量增加,运费等销售费用相应增加。
其中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项 目 本期发生数 上年同期发生数
利息支出 57,301,901.63 57,720,597.54
减:利息收入 6,460,217.57 3,117,001.46
汇兑损益 -117,780.02 98,926.37
手续费 438,896.76 2,550,679.76
其他(包括现金折扣) 62,124.35
合 计 51,224,925.15 57,253,202.21
(四十一)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本期发生数 上年同期发生数
坏账损失
-581,970.12 -9,929,839.77
存货跌价损失 -9,440,396.57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45,257.40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合 计 -581,970.12 -19,415,493.74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发生数增加 18,833,523.62 元,增加比例为97%,增加原因为:
上年同期转回部分存货跌价准备,本期无。
(四十三)投资收益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一、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7,175.91
1.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20,983.15
2.持有持有至到期投资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7175.91
二、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 -3,136,699.04
1.按成本法核算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04,476.48 122,197.61
2.按权益法核算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42,298.02 -3,258,896.65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合 计 225,791.35 -3,129,523.13
其中:
(1)按成本法核算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主要包括: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的原因
淄博市临淄区南王信用社 104,476.48 105,717.61
包头市郊区古城湾信用社 16,480.00
合 计 104,476.48 122,197.61
(2)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主要包括:
被投资单位 本期发生数上年同期发生数 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的原因
内蒙古昭和稀土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605,290.91 -1,402,063.78 经营状况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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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 本期发生数上年同期发生数 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的原因
淄博慧凯丰化工有限公司 -342,272.48 -1,856,832.87 经营状况有所好转
包头稀宝博为有限责任公司 -120,720.41
合 计 142,298.02 --3,258,896.65
1.本公司投资收益汇回无重大限制。
2.投资收益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3,355,314.48 元,增加比例为102.96%,增加原因为:
联营企业经营业绩有所好转,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增加。
(四十四)营业外收入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2,714,312.94
2.债务重组利得
3.政府补助 7,676,999.51 18,542,435.09
4.盘盈利得
5.无法支付负债 994,942.02
6.取得子公司投资成本小于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7.其他 1,240,616.62 744,958.15
合 计 9,912,558.15 22,001,706.18
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减少了12,089,148.03 元,减少比例为54.95%,减少原因为:
公司及子公司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减少。
(四十五)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种类和金额
政府补助的种类及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1.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及创建新型企业
(2)外经贸发展区域协调基金
(3)自治区节能技术改造
2.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7,676,999.51 18,542,435.09
(1)财政补贴 6,257,215.00 16,640,287.00
(2)先征后返增值税 1,419,784.51 1,002,148.09
(3)稀土系贮氢材料研发 550,000.00
(4)燃料电池用贮金合金的研究 350,000.00
(5)土地补贴
(6)废酸回收产业化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7)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及创建新型企业
(8)环保局拨款
(9)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合 计 7,676,999.51 18,542,435.09
2.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期间 年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期末数
2010 年1-6 月 16,544,722.22 6,960,452.00 23,505,174.22
(四十六)营业外支出
项 目 本期发生数 上期发生数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30,906.12 274,324.96
2.对外捐赠支出 529,000.00 122,000.00
3.非常损失
4.盘亏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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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本期发生数 上期发生数
5.罚没、赔款支出 12,500.00
6.其他 625,579.54 835,257.30
合 计 1,185,485.66 1,244,082.26
(四十七)所得税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177,890,222.86 9,724,821.30
递延所得税费用
减:所得税补、退
合 计 177,890,222.86 9,724,821.30
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168,165,401.56 元,增加比例为1729.24%,增加原因为:
本期公司经营绩效大幅增加,产生所得税相应增加。
(四十八)现金流量表附注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收到往来款 37,950,529.02
政府补助、拨款 6,257,215.00
利息收入 3,598,740.20
代收代扣代缴款项 2,962,337.58
职工归还的备用金 503,709.50
保险理赔款 358,958.50
其 他 3,945,682.68
合 计 55,577,172.48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支付往来款 31,920,567.70
办公费 6,793,750.89
业务招待费 5,267,894.42
差旅费 3,378,047.80
交通费 1,804,062.35
广告宣传费 1,285,892.00
会议费 890,270.80
职工备用金 1,357,860.50
罚没、赔款、捐赠支出 1,154,579.54
修理修缮费 540,717.67
其 他 7,462,349.35
合 计 61,855,99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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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票据贴现 36,520,813.26
合 计 36,520,813.26
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银行承兑保证金收付净额 49,006,391.82
支付筹资手续费净额 438,896.76
合 计 49,445,288.58
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一、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556,949,648.69 -108,940,996.25
加:资产减值准备 -581,970.12 -19,415,493.7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67,336,561.27 60,563,873.09
无形资产摊销 6,653,137.96 7,445,012.5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060,161.86 2,233,983.5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30,906.12 -2,439,987.9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9,280.00 -60,480.00
财务费用 54,823,665.35 60,563,873.0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25,791.35 3,129,523.1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82,526.6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35,827,729.64 -509,474,466.7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0,083,103.75 558,010,590.9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88,495,658.63 102,503,178.39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0,842,951.69 154,118,610.00
二、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858,838,355.34 1,322,364,507.49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1,233,174,680.51 1,187,402,989.6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74,336,325.17 134,961,517.81
8.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一、现 金 858,838,355.34 1,233,174,680.51
其中:库存现金 1,058,145.44 611,165.1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857,780,209.90 1,232,563,515.3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二、现金等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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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58,838,355.34 1,233,174,680.51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2009 年12 月31 日,“期末”系指
2010 年6 月30 日,“本期”系指2010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上年同期”系指2009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一)应收账款
期末数 年初数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392,445,808.90 95.39% 5.00% 19,622,290.45 402,442,240.14 94.49% 5.00% 20,122,112.00
1-2 年 1,160,458.93 0.28% 10.00% 116,045.89 4,413,849.54 1.04% 10.00% 441,384.96
2-3 年 57,253.55 0.02% 20.00% 11,450.71 616,253.55 0.14% 20.00% 123,250.71
3-4 年 207,157.80 0.05% 40.00% 82,863.12 478,562.50 0.11% 40.00% 191,425.01
4-5 年 1,485,835.88 0.36% 81.44% 1,210,064.74 1,908,835.88 0.45% 81.44% 1,554,495.79
5 年以上 16,065,423.81 3.90% 100.00% 16,065,423.81 16,065,423.81 3.77% 100.00% 16,065,423.81
合计 411,421,938.87 100.00% 37,108,138.72 425,925,165.42 100.00% 38,498,092.28
期末数 年初数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且单
独计提减值准备
单项金额非重大且
单独计提减值准备 137,135.45
0.03% 100.00% 137,135.45
137,135.45 0.03% 100.00% 137,135.45
其他划分为类似信
用风险特征的组合
411,284,803.42 99.97% 8.99% 36,971,003.27
425,788,029.97 99.97% 9.01% 38,360,956.83
其中:单项金额
重大
210,733,823.59 51.22% 5.00% 10,536,691.18
302,395,497.99 71.00% 5.00% 15,119,774.90
单项金额
非重大
200,550,979.83 48.75% 13.25% 26,571,447.54
123,392,531.98 28.97% 18.84% 23,241,181.93
合计 411,421,938.87
100.00% 37,108,138.72 425,925,165.42 100.00% 38,498,092.28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变动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间
年初
账面余额 计提企业合并转回转销
期末
账面余额
2010 年1-6 月 38,498,092.28 1,389,953.56 37,108,138.72
3.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计提比例坏账准备金额 理由
包钢中发稀土厂 137,135.45 100.00% 137,135.45 收回可能性小
合 计 137,135.45 137,135.45
4.无以前年度已全额或大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又全额或部分收回的应收账款。
5.期末应收账款中无应收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期末数 年初数
股东名称
账面余额计提坏账金额账面余额 计提坏账金额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77,985.46 28,899.27
6.期末应收关联方账款为233,902,669.59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56.82%。
7.期末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名合计275,009,124.23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66.81%。
(二)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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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应收款构成
期末数 年初数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30,681,184.30 31.51% 5.00% 1,534,059.22 22,716,072.33 25.26% 5.00% 1,135,803.63
1-2 年 47,065,924.25 48.34% 10.00% 4,706,592.42 46,858,074.13 52.09% 10.00% 4,685,807.41
2-3 年 396,907.40 0.41% 20.00% 79,381.48 319,138.52 0.35% 20.00% 63,827.70
3-4 年 166,944.66 0.17% 40% 66,777.86
4-5 年 608,806.74 0.63% 80.00% 487,045.39 608,806.74 0.68% 80.00% 487,045.39
5 年以上 18,445,950.08 18.94% 100.00% 18,445,950.08 19,445,950.08 21.62% 100.00% 19,445,950.08
合计 97,365,717.43 100.00% 25,319,806.45 89,948,041.80 100.00% 25,818,434.21
期末数 年初数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且单
独计提减值准备
单项金额非重大且
单独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划分为类似信
用风险特征的组合
97,365,717.43 100.00% 26% 25,319,806.45 91,826,080.05 100.00% 27.26% 25,034,111.22
其中:单项金额
重大
83,033,493.15 85.28% 25.64% 21,287,811.70 11,818,247.24 12.87% 12.25% 1,447,966.31
单项金额
非重大
14,332,224.28 14.72% 28.13% 4,031,994.76 80,007,832.81 87.13% 29.48% 23,586,144.91
合计 97,365,717.43 100.00% 25,319,806.45 91,826,080.05 100.00% 25,034,111.22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变动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间
年初
账面余额 计提企业合并转回转销
期末
账面余额
2010 年1-6 月 25,818,434.21 498,627.76 25,319,806.45
3.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以前年度已全额或大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本年又部分收回的其他应收款1,000,000
元。
5.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6.期末其他应收款无中应收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7.期末应收关联方账款为79,550,859.45 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81.70%。
8.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名合计 83,033,493.15 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85.28%。
(三)长期应收款
单位名称 期末数年初数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50,132,890.86 50,132,890.86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 47,526,073.87 57,027,958.28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33,577,537.00 44,333,837.31
合 计 131,236,501.73 151,494,686.4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在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
务承担超额亏损的情况下,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
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冲减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本年度继续出
现亏损,公司将母公司应承担的超额亏损部分20,258,184.72 元,冲减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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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期股权投资
期末数 年初数
项 目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1,146,104,224.51 198,661,306.48 1,146,104,224.51 198,661,306.48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220,570,897.17 20,086,326.67
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4,300,000.00 300,000.00 4,300,000.00 300,000.00
合 计 1,370,975,121.68 198,961,306.48 1,170,490,551.18 198,961,306.48
1.对子公司投资
子公司名称 初始金额 年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
限公司
13,703,600.00 13,703,600.00 13,703,600.00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915,000.00 24,915,000.00 24,915,000.00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
限公司
3,785,483.47 4,415,202.30 4,415,202.30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
金有限公司
80,721,209.14 80,721,209.14 80,721,209.14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
池极板有限公司
99,331,171.72 99,331,171.72 99,331,171.72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
力电池有限公司
99,330,134.76 99,330,134.76 99,330,134.76
上海鄂博稀土贸易有
限公司
450,000.00 450,000.00 450,000.00
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
限公司
5,224,666.87 5,224,666.87 5,224,666.87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14,881,600.00 15,881,600.00 15,881,600.00
包头稀土研究院 67,084,624.23 113,700,620.39 113,700,620.39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
材料有限公司
5,676,443.21 120,133,055.73 120,133,055.73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
光粉有限公司
52,912,770.86 52,287,308.88 52,287,308.88
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
有限公司
19,478,681.20 18,265,554.72 18,265,554.72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
有限公司
92,209,400.00 92,209,400.00 92,209,400.00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
385,000,000.00 385,000,000.00 385,000,000.00
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
限公司
20,535,700.00 20,535,700.00 20,535,700.00
合计
985,240,485.46
1,146,104,224.51 1,146,104,2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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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主要信息(金额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
地
法定
代表人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本公司
持股比例
本公司在被投资
单位表决权比例
内蒙古昭和稀土高科新材
料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 包头 海老沼彰制造 10亿日元30% 30%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包头 孟志泉 制造 50,000.00 40% 40%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末
资产总额
期末
负债总额
本期营业
收入总额
本期净利润关联关系
组织机构
代码
内蒙古昭和稀土高科新材
料有限公司
77,770,169.34 7,422,664.48 63,401,242.38 2,017,636.38
联营企业 74385461-3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
有限公司
517,850,812.07 114,648.87 32,820.51 -301,801.03 联营企业 55284592-5
被投资单位与公司会计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3.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期权益增减额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金额年初余额
合 计其中:现金红利
期末余额
内蒙古昭和稀土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21,028,350.00 20,086,326.67 605,290.91 20,691,617.58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120,720.41 199,879,279.59
合 计 221,028,350.00 20,086,326.67 484,570.50 220,570,897.17
3.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金额年初余额本期增减额期末余额
本年分回
现金红利
包头市博阳淀粉制品有限公司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包钢稀土林峰科技有限公司 4,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合 计 4,300,000.00 4,300,000.00 4,300,000.00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年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计提原因
包头市博阳淀粉制品有限公司 300,000.00 300,000.00 停业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 99,331,171.72 99,331,171.72 持续亏损、资不抵债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99,330,134.76 99,330,134.76 持续亏损、资不抵债
合 计 198,961,306.48 198,961,306.48
(五)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本期发生数 上年同期发生数
项 目
收入成本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929,422,590.73 593,843,243.75 561,166,378.11 450,305,334.71
其他业务 1,632,749.66 1,300,309.54 1,397,869.57 962,425.91
合 计 931,055,340.39 595,143,553.29 562,564,247.68 451,267,760.62
1.按业务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本期发生数 上年同期发生数
项 目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工业 929,422,590.73 593,843,243.75 561,166,378.11 450,305,334.71
商业
合 计 929,422,590.73 593,843,243.75 561,166,378.11 450,305,334.71
2.按产品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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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发生数 上年同期发生数
产品类别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稀土氧化物 275,531,901.40 199,460,011.07 116,160,242.79 88,827,924.29
稀土金属 39,875,878.39 27,144,904.02 29,104,997.34 22,621,245.72
其他稀土化合物 130,202,486.11 92,255,886.05 62,008,817.32 47,229,086.52
混合碳酸稀土 431,978,219.99 225,894,150.50 302,320,851.40 234,147,499.41
稀土功能材料 42,394,662.40 41,744,132.15 47,554,999.83 53,644,547.16
其他 9,439,442.44 7,344,159.96 4,016,469.43 3,835,031.61
合 计 929,422,590.73 593,843,243.75 561,166,378.11 450,305,334.71
3.按地区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地区类别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国内 877,154,899.80 558,733,316.59 548,349,391.24 439,088,493.90
国外 52,267,690.93 35,109,927.16 12,816,986.87 11,216,840.81
合 计 929,422,590.73 593,843,243.75 561,166,378.11 450,305,334.71
4.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总额为774,402,859.91 元,占公司本期全部营业收入的83.17%。
5.营业收入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 368,491,092.71 元,增加比例为65.50%,增加原因:与
上年同期相比,本期稀土产品价格大幅上涨。
(六)投资收益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一、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子公司长期应收款利息) 6,269,760.06 1,398,707.64
二、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 18,266,759.57 22,166,229.08
1.按成本法核算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7,782,189.07 23,568,292.86
2.按权益法核算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84,570.50 -1,402,063.78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三、其他 -20,258,184.72 -16,701,051.78
合 计 4,278,334.91 6,863,884.94
其中:
(1)按成本法核算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主要包括: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
发生额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的
原因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8,064,000.00 9,996,140.51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50,000.00 子公司尚未分红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3,600,000.00 3,996,056.00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6,118,189.07 2,726,096.35 上年度分红时,投资未满整
年度
合 计 17,782,189.07 23,568,292.86
(2)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主要包括:
被投资单位 本期发生数上年同期发
生数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的
原因
内蒙古昭和稀土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605,290.91 -1,402,063.78 联营企业经营业绩好转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120,720.41
合 计 484,570.50 -1,402,063.78
1.本公司投资收益汇回无重大限制。
2.投资收益其他项目本期发生数 -20,258,184.72 元,系母公司承担的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
池极板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的本年度超额亏损。
3.投资收益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减少2,585,550.03 元,减少比例为37.67%,减少原因为:子
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本年的亏损加大,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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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所承担的超额亏损相应增加;子公司分回股利有所减少。
(七)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一、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201,866,540.90 28,649,613.87
加:资产减值准备 8,785,074.19 -10,472,274.1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7,880,507.38 16,940,640.58
无形资产摊销 1,011,941.76 1,036,085.8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234,951.20 1,354,056.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 -2,705,898.6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
财务费用 24,899,710.68 36,345,974.4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278,334.91 -6,863,884.9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82,526.6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9,386,509.18 23,164,787.9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08,771,020.82 566,404,487.9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99,301,848.95 -141,177,737.63
其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1,665,580.56 512,675,851.27
二、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310,282,377.55 711,467,712.39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553,749,062.41 531,489,051.69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3,466,684.86 179,978,660.70
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情况
1.控制本公司的关联方情况
母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业务性质
包头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控股
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
任公司
包头市昆都仑区 周秉利 钢铁制品、稀土
产品冶炼与加工
母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母公司对本公司
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公司
的表决权比例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 组织机构代码
包头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1,47,590 38.92% 38.92% 包头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11439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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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变化情况(单位:万元)
母公司名称 年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7,590 1,47,590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企业类型
业务
性质
注册
地
法定
代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组织机
构代码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的子公司
股份公司加工包头孟志泉4,880.00 79.51% 79.51% 74013
376-5
包头稀土研究院 全资子公司 有限责任科研包头赵增祺10,790.60 100% 100% 114429
66-5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
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有限责任加工包头张忠 17,600.00 100% 100% 24052
051-5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
光粉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中外合资加工包头孟志泉934.5 万
美元
60% 60% 62644
358-3
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
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加工中山崔臣 2,000.00 66.50% 66.50%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
限公司
相对控股子
公司
有限责任加工包头张忠 13,252.00 33.30% 33.30% 62644
034-X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对控股子
公司
有限责任加工淄博张忠 3,800.00 36.05% 36.05% 16433
621-3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
限公司
相对控股子
公司
有限责任加工包头张忠 1,200.00 39.65% 39.65% 73610
892-X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
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份公司加工包头张忠 5,001.00 51% 51% 70123
463-5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
金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中外合资加工包头张忠 1,300 万
美元
75% 75% 70148
469-3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
池极板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中外合资加工包头张忠 1,600 万
美元
75% 75% 720111
45-4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
力电池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中外合资加工包头张忠 1,600 万
美元
75% 75% 720111
44-6
上海鄂博稀土贸易有
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贸易上海张忠 50.00 90% 90%
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
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中外合资加工包头张忠 125万美
元
50.50% 50.50% 75666
292-8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贸易包头张忠 70,000.00 67% 67% 68340
125-9
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
限公司
相对控股子
公司
有限责任加工北京张忠 3,500.00 44% 44%
本公司的子公司注册资本变化情况(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年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880.00 4,880.00
包头稀土研究院 10,790.60 10,790.60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17,600.00 17,600.00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USD934.50 USD9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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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 年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 2,000.00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13,252.00 13,252.00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800.00 3,800.00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1,200.00 1,200.00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5,001.00 5,001.00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USD1,300.00 USD1,300.00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 USD1,600.00 USD1,600.00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USD1,600.00 USD1,600.00
上海鄂博稀土贸易有限公司 50.00 50.00
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USD125.00 USD125.00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0,000.00 70,000.00
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3,500.00 3,500.00
3.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定
代表人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本公司
持股比例
本公司在被投资
单位表决权比例
内蒙古昭和稀土高科新材
料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 包头 海老沼彰制造 10亿日元30% 30%
淄博慧凯丰化工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淄博 许维农 制造 3,400.00 24.5% 24.5%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包头 孟志泉 制造 50,000.00 40% 40%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末
资产总额
期末
负债总额
本期营业
收入总额
本期净利润关联关系
组织机构
代码
内蒙古昭和稀土高科新材
料有限公司
77,770,169.34 7,422,664.48 63,401,242.38 2,017,636.38
联营企业 74385461-3
淄博慧凯丰化工有限公司
217,645,259.62 165,006,549.09 162,847,598.94 -1,397,030.54 联营企业 76971412-5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517,850,812.07 114,648.87 32,820.51 -301,801.03 联营企业 55284592-5
4.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嘉鑫有限公司(香港) 公司股东,持股9.95%
(二)关联方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
司交易已作抵销。
2.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依据
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由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给公司生产
所需的主要原料强磁中矿、强磁尾矿及水、电、汽的价格,双方协商均以不含税价强磁中
矿20 元/吨、强磁尾矿12 元/吨、黄河水1.2 元/吨、回用水1.2 元/吨、环水0.30 元/吨、
电0.4714 元/度、蒸汽25 元/吉焦结算。双方就上述购销业务于2009 年4 月签订了供应
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三年。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见《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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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元) 占年度同类交易比例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
类型
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本期上年同期 本期 上年同期
包头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 采购原料 协议价 30,941,027.91 24,765,497.64
100% 100%
包头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 供水 协议价
868,093.74 293,865.88 100% 100%
包头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 供电 协议价 19,588,514.37 11,343,959.11 100% 100%
包头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 供汽 协议价 11,447,300.02 6,987,884.97 100% 100%
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元) 占年度同类交易比例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
类型
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本期上年同期 本年 上年同期
包头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铁精粉 协议价 699,510.20 25.90%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 拆入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 2007 年1 月
子公司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1 月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取得借款30,000,000.00 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期末金额(元) 年初金额(元)
项目 关联方名称
账面余额
占所属科目全
部余额的比重
账面余额 占所属科目全
部余额的比重
应收账款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77,985.46 0.17%
预付账款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01,889.02 2.88% 1,932,522.29 2.05%
应付票据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应付账款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8,418,385.79 8.58% 30,038,680.58 8.41%
应付股利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709,569.10 47.98%
其他应付款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 16.17% 30,000,000.00 18.47%
关联交易中涉及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数据均为包括包头钢铁(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内设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合计数。
九、或有事项
(一)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10 年3 月至6 月期
间分别向招商银行贷款1 亿元、向兴业银行贷款1 亿元、向中信银行贷款1 亿元、向中国
银行贷款1 亿元、向交通银行贷款1 亿元、向民生银行贷款1 亿元,共计6 亿元,以补充
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均为一年,经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和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为以上贷款提供了担保并签署了反担保协议。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内蒙
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7.56%。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6 月向光
大银行贷款2000 万元,以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为一年,经公司四届八次董
事会和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以上贷款提供了担保并签署了反担保协议。截
至2010 年6 月30 日,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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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和
发稀土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分别自2009 年发生的5000 万元、2600
万元和1 亿元贷款仍在公司担保期限内。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
极板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25.39%。、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2.05%。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7.96 亿元,占公司报告期末(未经审
计)净资产的39.58%。
(二)涉及诉讼案件情况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
(三)其他或有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或有事项。
十、承诺事项
(一)资产抵押情况
(1)2008 年4 月9 日,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对2009 年12 月22 日至2011 年12 月22 日发放的
贷款进行担保,包头豪仕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40,000
万元。质押物:华美公司股权价值7,532.44 万元,土地使用权价值5,545.88 万元。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从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取得人民币借款
250,000,000.00 元。
(2)2009 年9 月17 日,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济南分行签订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对2009 年8 月31 日至2010 年8 月31 日发放的贷
款进行担保,最高保证额为1670 万元,抵押物中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3046.68 万元。截至
2010 年6 月30 日,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
取得人民币借款15,000,000.00 元。
(3) 2010 年6 月16 日,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工行临淄分行签
订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对2010 年5 月31 日至2011 年5 月31 日发放的贷款进行担保,
最高保证额为1500 万元,抵押物中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2425.70 万元。截至2010 年6 月
30 日,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工行临淄分行取得人民币借款
11,000,000.00 元。
(4)2009 年8 月25 日,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
分行签订抵押合同,对2009 年9 月16 日取得的贷款进行担保,抵押物中土地使用权评估
价值928 万元,房屋所有权评估价值756 万元。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北京三吉利新材
料有限公司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取得人民币借款4,000,000.00 元。
(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四十八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在六十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包钢(集团)公司的承诺仍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公司股东嘉鑫有限公司(香港)承诺,其持有的包钢稀土80,307,338 股股份在2010 年
4 月3 日前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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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承诺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经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和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河北新奥博
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协议》,以现金方式出资2 亿元人民币与其合资成立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
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在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稀
土永磁核磁共振影像系统产业化项目,公司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河北新奥博为技术有限公
司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0%。根据合资协议,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成立后,河北新
奥博为技术有限公司将向新奥博为资本管理公司及核心团队分别转让30%的股权,从而使公司达到
相对控股。截止报告期末,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已经成立,河北新奥博为技术有限公
司股权转让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十三、补充资料
(一)本报告期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项目 金 额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0,906.12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7,676,999.51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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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项目 金 额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
影响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80,979.10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二十二)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2,655,902.29
(二十三)所得税的影响数 -904,517.70
合 计 5,166,652.50
(二)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9.032% 0.438 0.4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18.755% 0.432 0.432
1.计算过程
上述数据采用以下计算公式计算而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
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
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
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
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
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P1 和加权平均股数的
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2.本年不具有稀释性但以后期间很可能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3.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股数
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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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0 年7 月31 日批准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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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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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一)载有负责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
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文本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负责人(签名):孟志泉
2010 年7 月31 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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