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0年7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本公司公告)。 2010年8月16日,本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259,861,8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9 %。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 (1)同意王志刚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259,861,809股,反对 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2)选举王为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59,861,809股,反对 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二)关于更换部分监事的议案 (1)同意方伟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259,861,809股,反对 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2)选举王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259,861,809股,反对 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三)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和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按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发行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数量: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含8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2)资金用途: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和降低融资成本; (3)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任何两名董事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金额、利率、期限,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同意259,861,809股,反对 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四)本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的最高限额2亿元1年期综合授信额度(续贷)的议案 同意259,861,809股,反对 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曹程钢律师、宗爱华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