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大宗交易的通知,有关情况如下: 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雅集团")2010年6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分六次合计减持我公司流通股股份1790万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4.97%,交易价格为每股9.7元,金额约为17,363万元。其中六次的交易数量分别为348万股、510万股、615万股、102万股、95万股、120万股,交易价格均为每股9.7元。 上述减持完成后,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仍持有我公司流通股7298.2393万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20.27%。 在本次减持前六个月内,美尔雅集团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6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