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南岸区交通局回购南山旅游公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同意重庆市南岸区交通局以8,200万元的价格回购南山旅游公路。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南岸区交通局回购南山旅游公路尚需我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同意重庆市南岸区交通局以8,200万元的价格回购南山旅游公路。 2、重庆路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岸区交通局回购南山旅游公路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南岸区交通局以8,200万元的价格回购南山旅游公路,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陈重、黄胜蓝、时伟华均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此次交易。并认为此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能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尚需我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 交易对方情况: 1、名称:南岸区交通局 2、企业性质:政府机关 3、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交通大厦 4、法定代表人:陈廷明(书记、局长)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拥有的重庆南山旅游公路。 2、公司委托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京民信)对南山旅游公路进行评估。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0)第012-4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旅游公路收费经营权资产评估报告》显示,以201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南山旅游公路资产评估值为7,631.43万元。 3、截止2010年9月30日,南山旅游公路账面价值为5,401.55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定价情况: 本次转让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0)第012-4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旅游公路收费经营权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7,631.43万元为基础,最终交易价格确定为8,200万元。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总价款按以下方式分期支付给我司,具体安排如下: 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南岸区交通局向我司支付人民币5,400万元(大写:伍仟肆佰万元整); 2)2011 年11月底之前,南岸区交通局向我司支付人民币2,800万元(大写:贰仟捌佰万元整);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我司出售南山旅游公路有利于我司提高公司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避免对该路段的大量维修资金投入。 七、备查文件目录。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10年11月25日